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9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维哪些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9:4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为业主,我认为业主应该维护下面的几个权力:

一、生命大于一切,质量是生命的保障。当经常看报道上说的“楼歪歪”、“楼脆脆”、“楼裂裂”等后,我最看重的是建筑质量。在一个监理、公证员等都是摆设的社会中,请懂建筑的同志们经常视察下我们的社区,是我希望看到的。而在签约时,如何将建筑质量具体写入协约中来保障业主的权益,还请有认识律师朋友的同志们多多探讨下吧。

二、“车祸猛于虎”。将双坡路、温泉镇政府前面的路,改成步行道、或单向车道是我的另一个希望。双坡路一头连着温泉公园一头连着苗圃,而镇政府前的路连着两个幼儿园,这两条道路是我们散步、领孩子们玩经常走的,而在附近都有其它方便的大道可代替通行。目前温泉公交车站离C7或8,也就5-10分钟的步行时间,有人建议将公交车站移到小区,那是我最反对的。

三、合同。目前的合同有人说是地产商绑架政府弄的霸王条约,确实其中给业主权利的很少。而我们最关心的是公摊面积,如何知道那些是我们公摊的,那些是建筑商的,是签约时应该关注的。如何写入协约中,也请有认识律师朋友的同志们多多探讨下,给予大家帮助吧。

先想到这些,还请同志们扔砖头吧。至于户型图,本人不懂建筑,但凭感觉认为没有户型图,是不可能起地基的。设计图应该是经过建委或什么上级组织批准后,才能起地基的吧?再改户型图的话,要再经建委或什么的批准后才能再施工吧,地基起来了,要改估计地基也要改的吧。如果要改,那前提一定是原图纸设计有缺陷,如抗振强度不够8级等。有同志想维权户型图的,本人不反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1-16 20:47:49 | 只看该作者
业主 有那些权益,其实  合同 上写的 一清二楚, 有人说 没有合同。 搜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就可以找到,在北京, 房屋买卖全部是 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合同 ,不是开发商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      大家讨论户型图的心情 可以理解。实际那根本 不是你 我的权益。 如果你买 独立别墅,那你有发言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1-16 20:48:59 | 只看该作者
明白 了我们业主 有那些权益,  再谈维权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1-16 20:55:08 | 只看该作者
想减少公摊面积 ,把电梯去掉 或者变成 1部电梯,这个办法 立竿见影, 其实开发商也愿意。  但是,必须两部,这是 规范要求! 谁也不能动!  去掉管道井 也是一个办法,但是 管道 设在墙外面, 你也会骂娘!   该操心的操心,不该操心的 别瞎操心! 省点精力 多挣钱是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21:09:03 | 只看该作者
飞翔 发表于 2012-1-16 20:55
想减少公摊面积 ,把电梯去掉 或者变成 1部电梯,这个办法 立竿见影, 其实开发商也愿意。  但是,必须两部 ...

公摊面积过小,住得不舒;公摊面积过大,那是高级住宅。

咱关心的是合同中的公摊面积,那些是咱们应该摊的。如果说把底商的面积也公摊到业主身上,那底商的使用与卖买就都与业主有关,而与开发商无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6 03:53 , Processed in 0.19257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