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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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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09:0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日报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今起正式实施。民政部门在全市启动系列宣传活动,让老年人了解社会提供的服务和自己的权益,并配合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为老服务。

  昨天,在中山公园五色土西配殿,“为老身心关怀基地”在北京社会生活心理卫生咨询服务中心挂牌。同时,社会各界法律学、社会学、老年心理学专家编辑制作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大型系列展板在这里长期展出。在现场,咨询服务中心组织的20余位专家学者,为老年人解读了条例内容,并提供老年中医养生、老年心理健康、居家养老、老年旅游等咨询服务,发放《老年人法律知识小手册》等宣传材料。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关心、关爱广大老年人的条例。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为现场的几百名老人当起了讲解员,据他介绍,《条例》规定了政府、社会、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以老年群体的社会化服务需求为指导,通过政府引导、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鼓励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构建全新的社会化养老新模式。78岁的葛玉老人之前认真研究过这一条例,他说:“有了新条例,对老人的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全覆盖了!”

  北京社会生活心理卫生咨询服务中心主任李晓童告诉记者,本次宣传活动将持续至今年6月,除了专家咨询服务团、老年普法大型展览,还将组织全市的老龄工作者系统学习《条例》。咨询服务中心也将组织法律学、社会学和老年心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深入各区县、乡镇和社区,开展100多场“普法展览区县行”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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