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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公租房面积40平方米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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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4 08:5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日报

提要:近期有关集体土地能否建公租房的争议有了定论。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两个百分点。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近期有关集体土地能否建公租房的争议有了定论。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昨天表示,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同样应该照此执行。

  去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正式施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将北京公租房的户型确定为四种,面积最小在30平方米左右,最大不能超过60平方米。

  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2010年计划(6.58万公顷)和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7.6%和138.9%。

  在提到公租房建设用地时,廖永林强调,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严格规范距城镇较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北京等地实践比较成熟的“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这四种土地招拍挂创新做法,也已经过国土部批准在全国推广,以调整地价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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