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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区县公租房租金标准 暂时可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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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5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导读:继周一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做客城市广播透露北京公租房暂不出台全市统一政策而是由各区县率先试点之后,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对此进行了详解。他明确,不同建设主体公租房准入标准不一;目前各个区县正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市区政府建设并持有的公租房准入标准,等各试点取得很好的经验以后,再出台全市统一的公租房准入标准。此外,备受关注的公租房租金,各区县也将按照项目所在位置而定,而租期则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不同建设主体准入标准不一 租期3年最长不超5年 租金按项目所在位置而定———


  本报讯 继周一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做客城市广播透露北京公租房暂不出台全市统一政策而是由各区县率先试点之后,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对此进行了详解。他明确,不同建设主体公租房准入标准不一;目前各个区县正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市区政府建设并持有的公租房准入标准,等各试点取得很好的经验以后,再出台全市统一的公租房准入标准。此外,备受关注的公租房租金,各区县也将按照项目所在位置而定,而租期则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到底什么人能申请公租房?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表示,目前由市区县政府建设并持有的公租房暂不会出台统一的准入标准。而由于公租房的房源建设主体和筹集方式是多元化的,因此会根据不同建设主体的公租房,准入标准有细微的差别。


  他明确,政府建设和收购的公租房,将会有统一的准入标准;产业园区的公租房可以自定标准,报区县政府批准实施;而今后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租房,会和政府公租房的标准一致。


  而对老百姓关注的什么时候能够申请公开摇号配租的公租房这一问题,邹劲松表示,由市区两级政府建设和收购的公租房,目前,各区县已经在准备试点,“我们正在组织各个区县结合本区县的房源情况,制订自己的准入标准,待各区县试点取得很好的经验以后,全市会有一个统一的准入标准”。


  他强调,今年配租的1万套公租房主要将解决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后随着房源的增加,准入条件还将放宽,把新毕业的大学生,甚至在北京工作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解决。


  而对市民关注的公租房租金标准问题,昨天下午和邹劲松同时做客首都之窗的市住保办政策规划处处长张国伟表示,各区县会根据公租房项目所在位置不同,确定不同的租金标准。


  他介绍,各区县在组织公租房摇号配租时,会公告公租房的分配方案,其中会公布准入条件和具体的租金标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包括工作单位的远近,来考虑是否选择这个项目。公租房的租金水平肯定会比周边的同等地段类似的房屋低。


  对于公租房是否可以跨区选房,邹劲松表示,公租房配租将坚持以区为主,坚持就近的原则,通过户籍所在地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而对租住年限,他透露,公租房一般的租期是3年,不超过5年。租期届满时如果通过复审,仍然可以继续租住。而有关租住公租房能否落户的问题,邹劲松表示,随着公租房的入住,公租房的养老、计划生育、社保等后期管理的相关问题也将展开研究。


  北京将出台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


  本报讯 (记者 余美英)对于市民关注的酒仙桥地区的拆迁问题,昨天做客首都之窗的市住保办危改处处长卢月清表示,目前相应的手续正在抓紧办理。


  同时,他表示,由于国务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出台,拆迁的实施主体正在结合新条例的要求,下一步结合北京即将出台的征收指导意见,加快调整制订相应的补偿办法。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开工建设和收购的20万套保障房将分布在北京市东南西北各个地区,在各区县政府的网站上今后将能查询到这些项目的信息。针对保障房入住之后是否还需要复审资格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去年北京对通过审核的17.9万户保障房家庭进行了大规模的复审。对于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分为两种情况。对于经适房家庭,在签订购房合同入住经适房后,如果又购买了其他住房,那么将要求其退出所购买的经适房;对于限价房家庭,则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在此之后如果通过自己的努力,提高了收入或是经济条件有了改善,将不再审核。


  针对限价房三口之家8.8万元的年收入标准是否考虑调整,记者得到的信息是,当前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任务还是解决轮候家庭的住房困难。随着轮候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解决,今后会考虑调整。另外对其他正在轮候的家庭,北京今后将主要发展公租房,鼓励他们通过公租房来过渡,解决当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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