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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泉营家园、高米店家园公租房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和非京籍无房职工开展配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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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07:1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高米店家园两个公租房项目面向本市户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无房职工开展配租的公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切实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的住房制度,决定将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高米店家园两个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面向本市户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无房职工开展配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00套,建筑面积50.71平方米-61.5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9元/建筑平方米·月。其中,210套房源面向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90套房源面向非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
  燕保·高米店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大兴区景明路。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00套,建筑面积58.10平方米-61.95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7元/建筑平方米·月。其中,70套房源面向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30套房源面向非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
  以上各项目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和次序
  (一)配租对象
  1.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在项目所在区或城六区工作。
  (2)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须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在项目所在区或城六区工作。
  2.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3.配租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配租次序
  1.面向本市户籍申请人配租的房源(燕保·马泉营家园210套、燕保·高米店家园70套)
  第一次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或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户籍申请人(工作时间应满一年);
  第二次序: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申请人。
  2.面向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配租的房源(燕保·马泉营家园90套、燕保·高米店家园30套)
  第一次序:在项目所在区工作满一年且单位在所在区注册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
  第二次序:其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
  三、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1)燕保·马泉营家园
  2017年4月10日9:30-17:00。
  2017年4月11日-12日9:00-17:00。
  (2)燕保·高米店家园
  2017年4月10日9:30-17:00。
  2017年4月11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现场登记方式。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登记,登记两个项目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3.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现场填写并签字的《配租申请表》和《承诺书》。
  4.登记地点
  (1)燕保·马泉营家园
  登记地点: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登记地址:朝阳区崔各庄乡容慧路1号院马泉营家园9号楼一层101室
  地址提示:地铁15号线马泉营站西侧500米
  咨询电话:64369010
  (2)燕保·高米店家园
  登记地点:燕保·高米店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登记地址:大兴区景明路16号院5号楼底商
  地址提示:地铁4号线高米店南站东行1500米
  咨询电话:53795600
  5.特殊说明
  项目登记人数不做限制,但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予登记。
  (二)资格审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员将不能参加摇号。
  (三)摇号配租
  1.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3.摇号方式:按照第一次序在前、第二次序在后的原则进行摇号。
  4.摇号结果公示:于摇号结束次日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5.选房签约: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选房不设房源套型限制,申请人可按照居住意愿和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可选房源内的套型。
  四、其他
  非京籍申请人尚未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承诺在入住后六个月内办理完毕方可选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的指导监督,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具体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组织实施。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址:
  http://www.bphc.com.cn/
  咨询电话:010-6863 6205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工作日)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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