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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志愿者在温泉两限房工地被殴打的事情已经上北京晨报了(晨报首席记者写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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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11:0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狂暴飞轮 于 2012-5-10 11:08 编辑

来源:北京晨报(注意文章最后署名 晨报的首席记者)
凤凰网应该是最早转发此新闻的网络媒体,今天(5..10)凌晨一点上的这条新闻,链接地址: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5/10/14423560_0.shtml

探望工伤工人并提供法律知识援助,却被工地的相关负责人纠集人员打伤,这让女志愿者小胡想不通,工地为何会下此毒手。昨天,小胡从派出所拿到对三名打人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事情过去三天,工地未对此事表态。
看望工伤工人被打伤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胡小姐的暂住地,同时见到了住在同村的何先生。胡小姐说,她去年大学毕业后来京,在一家公益组织任职,“我上学时学的社会工作专业,对于法律、妇女权益都比较了解。”胡小姐说,在休息日她作为志愿者参加些活动。5月6日晚8时,她应何先生的邀请,到位于温泉的城建七公司的工地里,去看望一位工伤工人,为他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建议,同行的还有一位张先生。
和工地保安表明身份后,保安让三人进入,刚和当事人聊了一会儿,工人宿舍里突然闯入几个领导模样的人,“他们与普通工人不一样,戴着红色安全帽。”小胡说,来人出言不逊,让他们“滚出去”,“我们不清楚他们是干什么的,但也配合往外走。”后来警方介入后,胡小姐才知道对方是工头。
但就在小胡往外走时,一男子突然揪住她的头发,打了她几个耳光,眼镜被打掉,镜架扭曲了,镜片也飞了出去。何先生想上前制止,但被其他人顶在后面,控制在工人宿舍里。胡小姐被打出宿舍后,另外一个人又上来动手,胡小姐吓得哭了起来。此时,同行的张先生要帮助胡小姐,已被对方连踢带踹,关进垃圾房。而何先生出来帮忙时,也被打翻在地,鼻子当时就鲜血直流。
女志愿者视网膜受损
“我想要报警,对方抢我手机阻止。”胡小姐说,那位工伤工人的儿子看不下去了,制止对方打人,但一个工头粗暴地吼道:“你父亲的工伤是不是不想处理了!”围观的工人越来越多,虽然没人敢公然对抗工头,但工头也不敢公然再打人,直到警方赶到,才将胡小姐等三人解围。而打人者已逃离现场,警方连夜工作,到次日凌晨6时,将打人者全部抓获。
经解放军309医院诊断,胡小姐左眼挫伤,视网膜也受到伤害,由400度近视变为600度近视,“你在我面前,我也看不清。”胡小姐说,她这几天也没能上班。而何先生的鼻骨骨折,两人医药费花了几千元,都是自己垫付。事发之后,工地方面和他们没有任何接触,连一句口头道歉或问候都没有,更不要说医疗费用等善后问题的解决。
对于工地如此粗暴对待三人的原因,何先生说,他的妻子也是工伤,自己对工伤如何处理比较了解。他们所探望的工伤工人,自从3月工伤以后,一直没有得到认定,此前工地还将工伤工人遣散回老家。“我建议他回到工地解决问题,他就回来了,而且维权有了一些进展。”何先生说,可能是工地对他帮工人维权有意见,才下此毒手。
以后还会继续做志愿者
昨天上午,小胡和老何到派出所拿到了警方对打人的杨某、何某等三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人都是河南老乡,警方认定三人殴打胡小姐、何先生等三人的事实,其中何某被拘留14日,其余两人拘留10日,分处罚金500元。而年岁较大的杨某因为身体原因,暂不予拘留,警方表示待其病情稳定后再予执行。
昨天,记者致电城建七公司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来意后反问,“你是要采访这事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清楚此事。记者请她提供可以了解情况的部门或相关人员的办公电话,工作人员依旧表示不清楚。
“以后我肯定还会继续做志愿者,帮助有需要的人,但我要学会保护自己,工地太可怕了。”胡小姐说,几天来她都睡不好,遭受暴力对待的情景,常常浮现在眼前。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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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5-16 00:14:21 | 只看该作者
工人真的很辛苦。受了工伤却没办法进行工伤认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是他们的权利。我支持小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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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5-12 14:29: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unyb1698 于 2012-5-12 14:35 编辑

报道的事在生活中司空见惯,这就是现实。民工的权力保护,不是咱百姓说了算的,需要精英的顶层设计。咱们要关心的是保障房的质量与进度。毕竟已经四年抗战了,还不是名义上的业主,哈哈,再报道扩大事态,那得又一次八年抗战了。你索索,讲理的事行得通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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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5-12 11:32:21 | 只看该作者
玉亭 发表于 2012-5-10 15:32
新闻的力量还是不可低估的,由此略有欣慰。

呵呵,天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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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5-12 10:27:17 | 只看该作者
这里边肯定有猫腻,处罚太轻了,医院出一诊断报告,肯定够轻伤了。这都够刑拘了,先关37天再说。黑暗啊。法律援助者会比我们懂的多。。。。。。唉。天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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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5-11 13:14:43 | 只看该作者
警察处理得如此之轻。。。构成人身伤害了啊;
天天在工地门口堵那打人和指使者,怎么打的就怎么打回去;
打人的估计不是工人做出来的事情,工人都很本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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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5-10 22:47:16 | 只看该作者
处罚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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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5-10 20:10:16 | 只看该作者
米粒 发表于 2012-5-10 17:32
看来限价房工地门口那个第X警务工作站就是摆设啊

记得哪位邻居说了,警务站就是抓小偷的,我感觉抓都算不上,也就是吓唬小偷的,稻草人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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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5-10 18:37:4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处理结果,岂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受害人和志愿者根本不提赔偿及道歉等基本尊重人权的事宜,这能是一个公平的处理决定吗?身体不好且年龄偏大,不适合被拘留,那么他动手打人的时候,十足叫嚣的气力从何而来!

这个法制不健全的社会,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越来越多了!

毒胶囊、毒白菜、毒土豆、注水肉、注胶虾、地沟油、癌症村、畸形儿 ......

载满师生却驶向死亡之路的校车、倒地求助却被淡漠观望的老人、汽车碾压数遍却被冷眼注视的女童......

甚至巴西的小伙子在中国见义勇为抓小偷,也会被小偷围殴,50多位路人仍悄然旁观的事情都会发生!

难道还想要让国际社会更多的了解我们——中国人的家丑吗?

真的是汗颜且担忧啊!!!

希望我们的社会切切实实多一些善良正直之士,淳朴民风,传统道德不单单是几个人可以营造的!

泱泱大国,炎黄子孙,龙之传人,真的需要警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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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5-10 17:32:3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限价房工地门口那个第X警务工作站就是摆设啊

点评

呵呵………………………………………………笑而不语……  发表于 2012-5-10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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