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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自住房全面实施全装修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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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6:0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力)今后,大家买到手的经适房、限价房、自住房,都将是装修好的房子。北京市住建委10月30日宣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自住型商品住房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

此前自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新建、收购的保障房项目,已经率先全面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市住建委30日发布,自明日起,凡新纳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含自住型商品住房)全面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按照市住建委的要求,经适房、限价房按照公租房装修标准统一实施装配式装修。

现阶段,自住房装修做法参照公租房,装修标准不得低于公租房装修标准。开发商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装修内容,包括选用的材料、部品、设备品牌及型号等,严格执行《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装修标准则由各区县政府自行确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应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交付前一个月,组织现场开放日活动,邀请购房人进行预验房,重点对装修使用功能进行核验。开发建设单位应详细记录、汇总预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此外,开发商应在项目摇号前,将装修菜单内容进行公示,并在项目现场配备样板间。样板间应向全体购房人开放,并保留至交房后六个月,其使用的材料、部品、设备等应与购房合同约定一致,方便购房人直观了解装修内容,加强对装修标准的比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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