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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复审及签合同等】摇号一周年随想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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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9:5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11月30日,大家在等待了快2年的时候,终于盼来了摇号的日子。估计有很多人在摇号的前一天很晚入睡,因为心里既高兴又忐忑,不知摇号的结果是怎样?不知自已要被摇的号是靠前还是靠后。在这个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摇号方式的结果出来之前,大家的心情都是忐忑、焦急甚至惴惴不安。
    一年来发生了很多大家都共同的经历过的事情。在今天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我思绪万千,有感而发写出如下一些心里话。
一、纠结常伴——365天为了房子有多少事可以纠结
       摇号结果出来后,大家开始紧张,看到底自已摇的号在什么位置,摇号靠前的眉开眼笑,摇号靠后的唉声叹气。有的人就开始了纠结,其实纠结来纠结去,生活依然继续,工作依然照常,房子依然盖着,证书依然办着,日子依然一天天过着。
    纠结一:到底是选温泉还是选上庄
    纠结二:上庄进度快了,温泉进度慢了,早知这样就应该选。。。。
    纠结三:要不要结婚,敢不敢要孩子,要不要拿年终奖,能不能换工作,取不取公积金。。。。
    纠结四:为什么开发商的几个证书办的那么慢,都几个月了
    纠结五:为什么还不签赶快签合同,当时开发商那么说是不是骗大家。。。。
    纠结六:希望大家补充,还有很多。。。等等
    这是一个充满纠结的一年,这一年来,大家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沟通,有了好的信息都会第一时间及时分享,有了困惑都会第一时间在论坛上倾诉,然后得到大家的帮助和开导。总之这是纠结并快乐着的一年。
二、晚签合同——可以把更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相信刚看到晚签合同这几个字,估计有些人就会捡起板儿砖准备着要拍我了。且慢,先HOLD住,等看完我的如下分析后在拍我也不迟。因为什么时候签合同,不是哪个人或一个部门说了算的事。
1、谁最想尽快签合同:我在之前发过的一篇帖子“不要总纠结在签合同的时间点上”已经说得很明确了,开发商最希望尽快签合同,所以对此问题不再重复赘述。
    有的人认为开发商不签合同是在骗大家,其实动动脑子想想就会明白,骗是为了把钱尽快要到手才会骗;还有的说是开发商为了让大家选自已的房子,其实两限房根本不愁卖。现在温泉和上庄的房子很多都没有出地面呢,按说开发商想签咱们都不能签。
2、温泉和上庄的房价:温泉和上庄的房子是在房价最高的时候拿的地定的价格,所以价格本来就偏高,结果还是等待时间最长的房源。现在温泉和上庄的房子有的还正在处于最基础的挖坑阶段,上庄只有个别楼出了地面;温泉的规划许可证还没有完全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只会增加风险因素。因为咱们是要交出真金白银的。除非只签约不交钱,到入住的时候在交钱。但这个根本没可能。
3、现在房价的走势:两限房的定价是参考商品房的,现在商品房价格总体有向下的趋势,但尚不明晰,要到明年的5、6月份才会看出真正的端倪来,但无论如何,那种无厘头的疯涨的态势应该不会出现了。当然每个人对房价都有自已的认识,但市场的经济规律、房价和收入背离、不断理智的思想,这些都会导致房价回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4、签合同后的结果:如果签了合同后,周围的房价都降了很多,我们就很被动了,一种就是只能忍了,花了高价买了两限房;另一种就是付一笔不菲的违约金将房子退掉。所以现在晚点签合同是最好的规避风险的方式。
三、复审问题——这是困扰大家令其纠结的根源
         有的人总是担心再次复审,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但复审的目的是什么?复审既没有政绩也带不来经济利益所以政府部门要干嘛这样做?
1、复审的目的:复审的目的是为了审掉那些瞒报超标的申请人,这个大家在申请的时候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并在去年摇号前,全市做了一次大规模的复审,该审掉的已经取消了资格,大家既然得已选房,就是都符合标准的。现在房价又处于往下走的时期,就更没有必要再去复审了。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
2、复审的部门:复审的部门都由海淀住保办完成,住保办自已无权发布复审的文件,是完全按照市里的文件和要求去做。我们都已选房完毕,并签署了选房确认单,所以住保办的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和我们建立关系的就是开发商。
3、复审的时间点:我们去年复审的时间节点审的是2010年10月前一年的收入,审完以后,大家就都参加了摇号也都选房完毕。要是再复审也应该是选房前的时间节点。
四、选房确认单——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协议
        正常的程序是选房的当天签署选房确认单,一个月内就要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但鉴于温泉和上庄的特殊性,所以现在还迟迟不能签正式购房合同。但选房确认单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可见就应该是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协议了。
   其中,第七条写的非常清楚:除本确认单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签订该房屋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之日,本确认单自行作废。第八条:本确认单一贰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手里有了选房确认单,除非你自已想放弃,否则谁都无权取消你购房的资格!
   本人粗通法律条款,感觉对此理解没有偏差。
五、房子降价的可能——理论和实际上应该存在机会
         如果在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周边的房价下降的很多,已经和两限房的房价不成比例,这个时候应该是有机会的。但要是周边房价依然坚挺,就机会渺茫。因为很多事情的发展过程不是谁能可控的,是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在里面的。
    举个例子:前几天关于制定校车管理规定的事,温总理要求最快在一个月内出台。可以想象只是动动文字的事情都要那么长时间,更何况盖房子及批准证书的国家机关的办事的程序会有多复杂了。
六、郑重承诺——假如复审业主联盟会出面沟通
        假如真的有复审,假如业主联盟的某个人被审掉(当然这个前提是你之前没有瞒报),这个事情我们会代表业主联盟出面去和住保办进行沟通协调。因为最起码复审的时间节点必须要按照小营签合同的时间点作为依据!否则政府必须给大家一个交代。以我和政府部门多次打交道的经验来讲,我相信可以把这件事解决好的。
         我是个简单快乐的人,我连死都不怕,更不怕诽谤和拍砖了。
    因为死是每个人的终极目标,所有的人从一生下来就要朝着终极之路前行,但可悲的是又都不知道这个准确的时间。索性那就在这个前行之路上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吧。因为不管你是亿万富翁还是身无分文的乞丐,最终的归宿都是一样的。
    被别人诽谤是个好事。为什么呢?因为会激起更大的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每个人由于他的生长环境和教养不同,所以理解问题的看法和角度就会不同。因为我曾经客观的说过晚签合同的好处,在群里被某个人说成是开发商的人,还说开发商给了我十万元钱。听到这个后,我笑喷了。十万块就打发了,也太小看我了吧。我真的很佩服你的幻想和杜撰的能力,并在此很感谢你把我说成是开发商的人而没把我说成是政府的人。此事已过,只当成笑话来讲了。
    说的不对被大家拍砖很正常,本人不论是思想还是身体都经得住拍砖,借用一句广告语:拍拍更健康!

       最后我还想再说一次:因为两限房的缘故,使我们大家相逢在一起,每天在论坛上共同探讨问题、共同调侃快乐,所以就像一个大家庭里的亲人。我既然能够让大多数亲邻信任,所以也会尽我所能继续为了我们的共同利益而奔走、争取!因为我信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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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亭 + 49 有时等待比得到的感觉更美
志清 + 50 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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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2-10-21 11:07:47 | 只看该作者
赞一个,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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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16:39:23 | 只看该作者
孟响 发表于 2012-10-19 09:04
7姐在一年前发表的帖子,今天看来,仍有参考意义。深谋远虑乎,运筹帷幄也!

谢谢,过奖了。写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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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2-10-19 16:17:55 | 只看该作者
这真是个好帖子,很回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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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2-10-19 09:04:12 | 只看该作者
7姐在一年前发表的帖子,今天看来,仍有参考意义。深谋远虑乎,运筹帷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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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2-7-9 20:35:24 | 只看该作者
读7姐的温章,就像甘泉过喉,舒坦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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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2-7-9 17:39:20 | 只看该作者
深入浅出,入情入理。

7姐是做什么职业的?文字功底不错!

点评

从小的理想是当作家,结果没有实现,所学专业和文学无关。谢谢夸奖  发表于 2012-7-9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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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2-7-9 17:22:05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好的帖子,我怎么今天才看到呢?原因进来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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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2-7-5 12:57:55 | 只看该作者
继续顶7姐,现在看这个帖子依然还是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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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2-2-23 12:40:53 | 只看该作者
77姐说的非常在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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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1-12-15 20:29:29 | 只看该作者
顶无解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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