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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住房”用地——海淀区温泉镇(C-06、07、08、11地块)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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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5:2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限价商品住房”用地——海淀区温泉镇(C-06、07、08、11地块)商业金融、二类居住用地及托幼用地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 公示时间:2011-6-4至2011-6-17
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限价商品住房”用地——海淀区温泉镇(C-06、07、08、11地块)商业金融、二类居住用地及托幼用地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双坡路,南至温泉路,西至规划C-03地块,北至安阳南路。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以及配套教育用地,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托幼。项目总用地规模140654m2,其中总建设用地规模109673m2,同步代征绿化用地面积20840m2,同步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0141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0208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977m2,地下建筑面积45110m2。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和幼儿园。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02081m2,地上建筑面积256977m2,地下建筑面积45110m2。地上建筑用途主要为住宅(包括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商业以及商业金融、教育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2019m2,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6980m2,商业金融建筑面积14616m2,幼儿园建筑面积3362m2。地下部分为商业、车库、设备用房、人防等。
本项目建设用地东侧为代征绿地,绿地东为双坡路,路东为北辰香麓小区;南侧为代征绿地,绿地南为温泉路,路南为苗圃和北京老年医院;西侧为温泉四号路和温泉西环路,路西为大稻地村;项目建设用地北侧为安阳南路,路南为绿地。项目用地东北角现有白家疃110KV变电站,与本项目住宅相距约34m。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果
1、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扬尘会对附近敏感点如北辰香麓小区、大稻地村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单位采取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土方等物料遮盖、洒水、施工工地内裸地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治理措施,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后,能够大大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入现有污水管网,进入良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建筑施工作业工序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施工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空压机、打桩机及运输卡车等机械设备,噪声级在75-100dBA之间。为了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降低设备声级;③降低人为噪音;④建立临时声障,施工噪声经过上述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北辰香麓、北京老年医院和大稻地村等敏感点影响较轻。
(4)施工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可按环卫部门要求与该区域生活垃圾同样处理、消纳。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废弃的土方、灰渣及边角料按有关单位指定地点消纳处理。
2、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以及餐饮油烟。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废气中烟尘、SO2和NOX等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标准要求,排气筒由住宅楼顶排放,高度为45m;汽车尾气中主要含NOx、CO、THC等污染物。本项目地下车库拟设置合理的送、排风系统,车库内换气次数为6次/h,车库排气由2.5m高排气口排放,满足标准要求;幼儿园食堂油烟和本项目商业入驻餐饮企业油烟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环境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15.5m3/d,污水拟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温泉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南沙河。排放浓度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各类水泵、锅炉房、风机等设备噪声、小区汽车行驶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后,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另外,本项目周围公路交通噪声会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①建筑外窗采用隔声性能≥30dB(A))以上的隔声窗,以确保建筑室内声环境得到有效改善;②充分利用本项目用地与道路之间的代征绿化用地以及内部绿化林带,对交通噪声可以起一定的遮挡作用;③本项目建筑与城市主、次干路留有一定距离,减少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经过以上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建筑室内声环境可得到有效改善。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设专职环卫人员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分类,之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采用环评公示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于2011年4月29日~2011年5月13日和2011年5月16日~5月27日在“中国搜标网环保节能频道”(http://www.sbiao360.com/cms/user/index.jsp)”分别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上门咨询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在问卷调查阶段,建设单位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50份,收回50份。调查结果显示:96%的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无所谓态度,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态度,本次公众调查采纳大多数公众的意见,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拟建项目选址符合海淀区相关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本项目为住宅、商业以及幼儿园建设项目,无较大污染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总体上来说,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宝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 杨冬联系电话: 010-51530108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国之光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赵丽联系电话: 010-84098203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传真电话:6841383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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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8-12 11:3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零无点 的帖子

可怜的上班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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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8-11 22: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wangyanhu860213 的帖子

大哥 您是干啥子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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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8-10 22:14:47 | 只看该作者
没太看明白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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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8-5 22:03:31 | 只看该作者
山后 发表于 2011-6-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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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对楼主的帖子作个补充吧(针对二类住宅用地的说明):
(1)关于“一类居住用地”(R1)和“二类居住用地”(R2)的说明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从住宅的建筑形式区分,现在建设的城市居民住宅又包括独立式住宅和普通单元式住宅两种。独立式住宅的数量很少,主要是以低层别墅的形式出现;单元式住宅是城市中最普遍的住宅形式,一般为多层、中高层和高层的一梯多户式建筑物。由独立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形成的住宅区是经过规划由开发单位兴建的住房,建筑物分布疏密有致,并建有较完善的居住配套设施。以上述两类建筑形式为分类标准,分别确定了“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个中类。具体而言,“一类居住用地”是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 “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二类居住用地”中不考虑纳入3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用地。
(2)关于“三类居住用地”(R3)的说明
“三类居住用地”主要是针对在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尤其是大学)等功能区中配套建设的居住建筑物用地,主要容纳企业单身职工或学校单身师生员工居住,这类居住建筑物往往作为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的附属配套设施出现。单身宿舍与普通单元式住宅在户型结构上的最大区别是没有设置独立厨房。目前,深圳单身宿舍的建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为了方便职工上下班,在一、二类工业区内建设的单身宿舍楼,独立占地并不得与工业厂房混合建设,还采取了必要的卫生和环境防护措施,满足居住建筑的间距要求,这样单身职工宿舍占用的是工业用地的一部分;另一种是在工业用地之外成片建设的单身职工宿舍区,这种宿舍区往往具有相对独立的居住和生活功能,形成了一定的居住人口规模和建筑面积规模,自身有一定的生活配套设施,并按照居住用地的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从有利于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及顺应目前单身宿舍开发建设需要的角度出发,在进行建设用地统计时,对于第一种情况中单身宿舍所占用地纳入工业用地(M),而后一种情形中单身宿舍用地属于三类居住用地(R3)。
由于单身宿舍区的居民是以单身人士为主,因此不存在配套建设幼儿园、托儿所等设施的需求,其它社区体育设施、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社区管理、商业服务业等设施是需要进行相应配套建设的。因此,与“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相比,“三类居住用地”下划分的小类用地少一个幼托用地的小类,仅有“单身宿舍用地”(R31)、“三类社区体育设施用地”(R33)、“三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R34)、“三类住宅区道路用地”(R35)和“三类住宅区绿地”(R36)等5个用地小类。需要说明的是,由于4个居住用地中类下划分的小类用地基本相同,除“三类居住用地”中类下缺少“三类幼托用地”小类外,都分别包含有6个用地小类,且名称类似。为了便于使用和记忆,各用地中类下的用地小类的排列顺序和编号都一致,对于“三类居住用地”下空缺的“三类幼托用地”的编号保持空缺。
(3)关于“四类居住用地”(R4)的说明
由于历史原因 ,“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在土地权属、建筑形式、住宅产权所有人的身份等方面的情况极为复杂。原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大多数为集体土地,基本是通过农民自建的方式进行,宅基地的划分基本是以村为单位相对集中,自建住宅的形式都是多层或中高层的独栋住宅,因此形成了以村为单位的一片分布极为密集的独栋住宅群,是城市空间形态中具有较特殊物质空间肌理的住宅建筑群。目前,深圳的原农村居民住宅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容纳了大量农村居民、已经转为城市居民的原农村居民和暂住人口。着眼于未来的城市建设趋势,农村居民住宅将逐步得到改造,重点是完善居住配套设施及改善环境。因此,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将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作为单独的一个用地中类“四类居住用地”,包含“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41)、“四类幼托用地”(R42)、“四类社区体育设施用地”(R43)、“四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R44)、“四类住宅区道路用地”(R45)和“四类住宅区绿地”(R46)等6个用地小类。
与《标准与准则》(97版)“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五类居住用地”相比,本标准与准则对“四类居住用地”范围的界定更全面,“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比《标准与准则》(97版)中“乡村居住自留用地”的名称更准确。所以在新的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以新的用地类型名称和范围定义取代了《标准与准则》(97版)中的相关用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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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8-5 20:44:54 | 只看该作者
1.幼儿园食堂油烟和本项目商业入驻餐饮企业油烟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

     估计餐饮全部在小区间的路上,建议附近住户,尤其低层密切关注油烟污染;

2.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15.5m3/d,污水拟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温泉再生水厂。
会有一个温泉再生水厂,厂址?也许小区以后的马桶接通的是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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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8-2 18:43:32 | 只看该作者
隔了许久 看到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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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7-13 09:07:51 | 只看该作者
好消息!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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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6-26 11:46:22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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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6-16 13:08:37 | 只看该作者
办事效率太差,从申请到选房2年,从选房到入住,又得2-3年,等呀等,头发都白了,听说选完房还得审核,一直到拿到钥匙才结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我们80后真是倒霉呀,工作不能换,不能要求老板升职加薪,就是为了这房子,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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