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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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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2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谁是最大受益者? 本人认为是过去的地主和富农家庭,因为他们过去的土地多,后来合作社、农业社、人民公社将土地收归集体所有,这次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文件等于要给地主富农的子孙们确认合法的继承权,如果你的老人家死后给你留下了房产,你就明正言顺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拆迁就必须要对你进行不信可以看看原文:《意见》规定,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之所以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注记,主要是考虑这几种宅基地权利特殊,以同今后相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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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31 12:59: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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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1 12:03:58 | 只看该作者
最大获利者:
不会是农民
至少不会是老实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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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20:18: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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