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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销售烟花趋严 一次买五箱烟花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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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0:3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晨报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大兴、朝阳等区安全监管局了解到,按照市里规定,马年春节的烟花销售增加雾霾天气橙色、红色预警停售,“三禁止、一登记”等规定。按计划,大兴区将在1月2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销售大棚搭建及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同时,北京晨报记者从朝阳区官方网站上看到《朝阳部署2014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禁放区域实行“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一文中提出“在零售网点落实‘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的管理制度,要求凡一次性购买烟花爆竹5箱以上,需进行登记。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将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处理的意见》予以严肃查处”。

  北京晨报记者获悉,规定中提到的“三禁止”,即禁止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和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一登记”则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建立流向登记记录,个人多次购买烟花爆竹或购买量一次达到5箱以上的,要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同时报告给当地公安部门,防止烟花爆竹流向非法渠道。

  就此情况,记者从巿政府烟花办有关负责人处获悉,蛇年春节一个月后,巿政府烟花办便出台新规,“要求凡一次性购买烟花爆竹5箱以上,需进行登记”。但此新规去年出台时已过正月十五,因此只在本市五环外的长期烟花经营网点推行。而马年春节期间,该规定将在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经营网点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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