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8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公租房每年可获贴息奖励700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10:4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京华时报

市财政局昨天透露,本市出台了公租房财政贴息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可申请贴息资金,每套公租房每年的贴息奖励额为7000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0年。

  据介绍,为引导、支持社会主体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加大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力度,本市制定了公租房财政贴息办法,决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进行财政贴息奖励。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公租房可申请贴息奖励资金,这包括未申请、享受过中央、市、区县财政资金投资补助的公租房;2018年前,交由政府组织实施、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公开配租、且已完成居民选房入住工作的公租房。

  按照规定,贴息奖励资金的申请主体为符合条件公租房的筹集主体,包括通过建设、收购等方式筹集公租房的主体。

  根据本市公租房筹集、分配、使用的实际情况,采用定额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进行贴息奖励,每套公租房每年的贴息奖励额为7000元。贴息奖励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如公租房出售、性质改变等特殊情况发生,财政部门不再对其进行贴息奖励。

  财政部门强调,贴息奖励周期为上一自然年度。公租房符合贴息奖励要求但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按照符合贴息奖励要求的月份计算贴息奖励额;不足整月的,不计入贴息奖励范围;每月的贴息奖励额为580元。

  据了解,贴息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公租房相关支出,包括公租房建设、收购、贷款还本付息、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财政部门表示,符合规定的公租房,由公租房筹集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向使用公租房的区县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奖励资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5 10:23 , Processed in 0.174790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