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07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业主”APP选举业委会首个试点小区投票圆满结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5 10:29: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安居北京

      
​2018年8月31日晚12点

北京市首个采用手机APP投票
进行业主共同决定的住宅小区朝阳区
“上京家园”小区APP投票工作正式结束
该小区本次表决的管理规约
议事规则、业委会选举、监事会选举
等四个事项表决结果分别形成并推送给业主



此次“上京家园”采用
APP表决的四个事项
分别达到了同意业主人数占总人数
过半及专有部分面积占总面积过半
“北京业主”APP投票
在本市住宅小区的首次试点顺利完成



本次APP投票表决期从7月1日持续至8月31日,在此期间,小区业主下载APP选定自己所在的楼栋、单元和房号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进行投票,为便于老年人等不熟悉手机端操作的业主群体,在现场还配套启用了身份证识别+IPAD签名的电子投票方式。




2018年6月,位于朝阳区东湖街道的“上京家园”小区成为了“北京业主”APP的首个试点小区,拟通过APP投票表决选举业委会等事项。作为业主大会成立、活动的协助指导和监督部门,“上京家园”所属东湖街道和望湖社区会同市住建委及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开展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在系统中圈定了投票范围,在APP首页发布投票公告,并在小区进行了宣传预热。东湖街道表示,与纸质投票方式相比,采取手机端APP投票方式不仅降低了投票成本而且保障了投票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有利于业主对小区共同事项进行决策,也有利于街道对于业主大会成立及活动进行监督。小区业委会筹备会务组则表示,年轻业主对这种电子投票方式接受程度很高,而且不受空间限制,业主之间互不干扰。此外,小区后续如果再进行其它公共事项表决时,完成认证的业主可直接投票,充分表达意愿,便于小区共同管理。





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小区共有部位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但由于业主人数众多,涉及到小区共同决策的事项通常都是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表决,即在纸质选票上划票。投票过程需要核对业主身份、发放选票、回收选票、唱票计票,整个过程耗时费力,且选票真伪难辨,极易对业主生活造成干扰。为此,北京市住建委特开发了手机端投票系统“北京业主”APP,依托北京市住建委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通过输入业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实现业主实名认证,只有完成实名认证的客户端才能具备在本小区进行投票的资格,投票结束后系统自动计算结果。


据悉,上京家园试点结束后,市住建委将结合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对“北京业主”APP进行进一步完善。


附:投票结果

截至2018年8月31日,上京家园业主总人数为2117票,包括住宅、车位和商业;投票面积共计272509.26平方米,包括住宅、车位和商业。本次投票的四个事项结果分别如下:管理规约同意票数为1328票,占总人数的62.73% ;同意面积为18165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6.66% ;议事规则同意票数1321票,占总人数的62.4%;同意面积为18245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6.95%;业委会成员选举票数从高到低前五名依次为1260票、1237票、1224票、1221票、1218票,占总人数分别为59.52%、58.43%、57.82%、57.68%、57.53%,得票面积从高到低前五名依次为174469.04平米、170387.69平米、169574.24平米、166792.22平米、1644737.21平米,占总面积分别为64.02%、63.53%、62.23%、61.21%、60.45%;监事会成员得票数从高到低前三名依次为1284票、1283票、1261票,占总人数分别为60.65%、60.60%、59.57%,得票面积从高到低前三名依次为174592.30平米、174128.11平米、169753.48平米,占总面积分别为64.07%、63.90%和62.29% 。






责编:003lm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8-11-16 11:53:53 | 只看该作者
“北京业主”APP选举,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24 05:14 , Processed in 0.225191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