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廉租实物配租家庭: 为解决我区廉租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结合轮候家庭及收购房源情况,现就我区廉租实物住房意向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配租的廉租实物住房房源共354套,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翰澜庭和熙典华庭两个项目房源为上批配租剩余房源。 此次摇号配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前(含)已通过审核获得廉租实物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廉租实物住房的家庭。 符合条件且意向租赁此次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须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备案通知单于即日起至10月20日前(含)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拟进行意向登记的家庭须注意如下事项: 1.此次配租房源中无三居室,已获得配租三居室实物住房资格的家庭可降档配租二居室;如对此不能认可的,可不进行登记。 2.截至10月20日,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家庭成员中含年满60周岁老人、重残人员、大病人员的,可纳入优先配租范围;申请家庭应在10月14日前(含)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优先申请并通过市级备案。 截至10月20日,异性单亲2人户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子女年满10周岁的,可配租二居室廉租实物住房;申请家庭应在10月14日前(含)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居室申请并通过市级备案。 申请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并完成优先或居室变更的,仍按照原有保障方式进行摇号配租。 3.已两次自动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不得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4.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不得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5.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特定项目,一经登记,即视为家庭同意按照摇出的选房顺序号选租对应居室房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翰澜庭廉租实物住房项目位置图; 2.熙典华庭廉租实物住房项目位置图; 3. 三嘉信苑廉租实物住房项目位置图; 4. 福美苑廉租实物住房项目位置图。 翰澜庭(学院路六道口)项目情况.doc
熙典华庭(中关村甲3号)项目介绍.doc
三嘉信苑(上庄)项目介绍.doc
福美苑(清河小营)项目介绍.doc
来源:http://hdfgj.bjhd.gov.cn/xxgs/zbgs/201109/t20110923_3301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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