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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地方债房产税须优先投向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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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08:1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京华时报

今年各地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也要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昨天,财政部发文要求各地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资金安排工作。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透露,今年各地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确保不留资金缺口。今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本。

财政部指出,各地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立专门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吸收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金;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现有企业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各地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可按规定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5年。

通知强调,各地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级财政部门要于今年5月底前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市县;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和工程进度拨付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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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08:18:20 | 只看该作者
国土部4月前将完成保障房用地审批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5日讯 (记者 郄建荣)“建设用地计划投放必须从严从紧,要与供地率挂钩。”在这一大原则下,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建设用地指标的投放领域已经确定,其中保障性住房是必保内容。国土资源部要求,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必须在2月底前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单独组卷申报,审查通过的用地由国土资源部安排计划指标,4月底前完成用地审批。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近两年已经消耗了大量净地和易征易拆存量用地,因此落实今年建设7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对于国土部门来说也不是件轻松的事。但是,在谈到2012年建设用地指标投放时,这位负责人说,保障性住房供地仍然会应保尽保。

  此外,2012年建设用地指标将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在建和续建项目合理用地,重点保障“三农”、社会事业等的建设。

  2011年,国土资源部共核减不合理用地8327.779公顷,其中核减耕地超过半数以上,达到4387.3898公顷。就耕地保护,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对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进行考核评价及离任审计,同时,还要改进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强化耕地质量管理。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须下降30%。对此,国土资源部将启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逐级分解落实这一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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