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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 街道将拥"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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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07:5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日报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社会建设领域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名录,做强社会组织;同时加快推进街道体制改革,做实街道办事处。

  政府服务社会职能

  将“管办分离”

  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根据中央要求精神,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本市今年将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名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完善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政府职能将逐步、有序转移,其中转移出的服务社会的职能将以项目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交给社会组织办理,改变过去政府‘管办合一’的现状。”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宋贵伦说,今后政府将只“管”、少“办”或不“办”,将主要精力放在制定标准、组织购买、依法监管上,将办理职能尽可能转移给社会。

  未来,本市将搭建综合性购买社会服务平台,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表示,政府职能转移是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环节,剥离政府“办社会”职能,通过市场化手段将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实现“管办分离”的模式运行,可以提高社会服务效率,更好地规范权力和服务运行,该管的管好,该放下的放下,解决“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

  街道将拥“实权”

  协调社会服务

  “上面千条线、下面街道办。”这句调侃的话语形象地说明了街道办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体制中既重要又尴尬的处境。

  街道办职能多,职权不匹配的现状有望打破。今年本市将出台全面深化街道社会服务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文件,明确街道在辖区社会服务和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理顺街道与各级政府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推进街道统筹管理各类协管力量。

  “西城区、海淀区已经先行试点将统计所、司法所下放到街道,其他驻街道单位也将实行上级单位和街道双重管理,加大街道工委、办事处在服务社会相关职能方面的综合协调力度。”宋贵伦说,今后区县政府将逐步放权,主要从事区域内的宏观管理,而街道层级将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地区社会服务与城巿管理委员会机制,使之成为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的“前沿指挥部”。

  本市还将加快推动社区开展民主自治和服务管理创新,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事务“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社区承担了大量的政府职能,但并未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活儿派下去了,但经费没有到位。”宋贵伦表示,今后社区有望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参与主体,其协助政府开展的工作,将按项目得到经费划拨,让社区放下包袱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行会组织与政府

  “脱钩”方案今年出台

  依附于政府的行业协会“脱钩”消息屡见报端,但真正“断奶”者寥寥无几。据介绍,本市今年将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脱钩”后的行业协会仍将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获得政府的支持。

  “行业协会要先‘挂钩’,再‘脱钩’。”宋贵伦说,本市将在27家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再认定5至10家,让与政府“脱钩”的行业协会先与枢纽型社会组织“挂钩”,逐步实现身份转变、职能转变。

  “最大的方式转变还是经费支持方式,政府不会再按人数拨给经费,而是‘干多少活儿给多少钱’,同时实现严格的监管和评估。”宋贵伦说,今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将成为各种行会组织的经费来源之一,取代原来的政府拨款。但“断奶”后的行会组织将面临很多后起之秀的竞争,仍想做“二政府”的行会组织将被逐步淘汰。

  据介绍,今年本市将在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推行会员证制度;同时尝试开展准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认定工作,培育新的增长点、激发新的创造活力;全面推进区(县)、街道(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年底前基本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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