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 阮煜琳)24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4日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求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硬任务,各地要抓紧安排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据报道,保障性安居住房工作协调小组系由国务院各相关部委组成,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国家审计署都是该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 中央与地方签订保障房“军令状”,旨在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各类保障房的建设任务,今年保障房建设量增加了72%。业内人士估算,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总额高达1.4万亿元人民币。一些地方政府曾表示面临资金筹措压力。 2010年国务院确定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580万套,建设规模为历史最大。中央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800多亿元人民币,比2009年增加300多亿元人民币。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近日表示,财政部门将采取措施确保2011年全国范围内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巨大,仅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性。需要通过采取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李克强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要大幅增加并极早下达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证资金不留缺口。对公租房、廉租房、棚改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地。 2010年5月19日,住建部首度与各省级政府签订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各地各类保障房的当年建设规模,完成情况将纳入住建部、监察部对各省区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和问责。 据报道,地方政府在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届时,住建部将联合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对于未能按期开工的地方政府,视情况对其行政首长负责人进行问责。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开工建设和落成使用,中国将迎来商品住房和保障房并存的住房双轨制时代。2011年,将有大量保障性住房进入住房供应市场,这将有利于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使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 2010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分别相当于同期商品住房开工桃树和竣工套数的82%、67%。过去5年,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国1500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