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7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今起严查群租房、婚托等21类地产中介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26 10:3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晨报讯 中介介绍京籍“婚托”为外地人买房、将一套居室分割成“格子屋”群租……从即日起至11月,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将联合对中介“群租”、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炒卖房号等21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

据了解,专项治理主要针对21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查处8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诱导购房人违反住房限购政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为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屋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担保服务;泄露委托人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查处5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炒卖房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未公示经纪服务收费标准;隐瞒房屋交易信息,赚取差价;不按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两家以上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经纪业务,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查处8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开展经纪活动;超资质范围从事经纪业务;未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明材料;使用无经纪资格人员从事租赁经纪活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对经纪的房屋和服务虚假宣传;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

《通知》要求,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对经纪机构依法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对经纪人员处以罚款、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3-7-30 20:07:40 | 只看该作者
是该整顿了,乱套了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23 05:27 , Processed in 0.15244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