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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第十三批公租房开始登记啦:西三旗、温泉、西北旺、苏家坨四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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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0 18:2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hdfgj.bjhd.gov.cn/xxgk/xx ... 0151120_1198421.htm

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家庭:
为加快解决我区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结合房源筹集情况,现就启动海淀区第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意向登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4个,房源共计2385套,其中小套型547套,中套型1090套,大套型748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房源筹集方式
房源套数
租金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     
其中
套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数
1
凤仪佳苑            
海淀区苏家坨镇中心区(原前沙涧村)
趸租
安置房
477
26
小套型
45.12-58.75
137
中套型
64.74-69.03
115
大套型
74.82-79.85
225
2
温泉水岸家园            
温泉镇太舟坞桥往北500米
趸租 安置房
833
32
小套型
45.36-49.81
229
中套型
60.79-67.21
410
大套型
74.88-79.39
194
3
友谊家园
(辛店A块)            
西北旺镇北清路航天城十字路口往北500米
趸租 安置房
465
32
小套型
44.57-46.34
97
中套型
55.17-66.67
279
大套型
74.13-75.07
89
4
西三旗金隅翡丽(配建)
西三旗建材城东(建材城翡丽铂庭一区)
收购
610
37
小套型
33.29-33.63
84
中套型
41.2-52.35
286
大套型
53.17-63.02
240
其中,凤仪佳苑、温泉水岸家园、友谊家园(辛店A地块)三个项目是我区趸租的富余定向安置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租赁期限为3年。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在上述四个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二、摇号入围条件
此次摇号配租的家庭为:2015年10月26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且尚未配租配售的保障家庭。
已参加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仍可参加此次意向登记。摇中的家庭只能选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不得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一个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家庭人口
家庭构成
配租套型
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小套型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中套型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大套型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等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优先配租: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家庭(以下简称“三房”家庭)优先配租;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除“三房”家庭以外,2011年12月1日起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见义勇为、人武部现役干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配租。
三、意向登记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意向登记工作实行网上登记方式,即申请家庭自行登录《海淀区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限及方式如下:
(一)意向登记时限
符合入围条件且有意向租赁此次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须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进行网上意向登记,并于2015年12月1日前(含)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登记或登记后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二)网上登记方式
申请家庭登录海淀区政府网站、海淀区房屋管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bjhd.gov.cn/http://hdfgj.bjhd.gov.cn/),点击“海淀区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网上登记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17:00(含)。超过时限后,意向登记系统自动关闭。意向登记系统用户名为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申请家庭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使用公用电脑进行网上登记,并由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指导。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在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先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表》,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编号(以GLH开头)后,方可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选房、签约及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编号的家庭不再填写《“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表》)。
(三)意向登记确认
申请家庭在进行网上登记时,须仔细核对家庭的配租套型和优先配租情况。
对配租套型和优先配租情况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打印《北京市海淀区意向登记家庭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后,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和《登记表》原件于2015年12月1日前(含)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对配租套型和优先配租情况有异议的,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备案通知单于2015年12月1日前(含)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申请家庭打印《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四)资格变更时限
在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变更配租套型。符合入围条件的,可进行意向登记,但必须于2015年11月26日前(含)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变更:
1.单亲2人户家庭,子女年满10周岁的;
2.申请家庭增加新生儿的;
3.自2011年12月1日起,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
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变更的,以原配租套型和优先配租情况为准。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为进一步加大海淀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保障力度,海淀区将于近期出台关于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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