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期,给大家介绍了 选房和实地看房中的注意事项 大家还记得么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地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双方都要受其约束,根据合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尽量把各种可能遇到的情况加以明确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我们称为“租房合同九条”: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此外,承租双方还应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租房合同此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为大家提供了建设(房管)、工商部门联合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可以自行下载,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 合同示范文本自行成交版如下:
Tips 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办理,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要求承办的经纪人在合同上签字、注明资格证书编号,同时与经纪人签订《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
租赁合同陷阱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几个陷阱要注意避免:
避免不规范租赁合同陷阱 有的出租人口头承诺很好,但事后不承认、不兑现;有的出租人采用不公平、不合理的租赁合同文本,存在出租人可单方涨租、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提前退租、要一次性预付全年租金等霸王条款。
为防范此类陷阱,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尽量采用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发布的租赁合同示范(或推荐)文本,不要轻信出租人的口头承诺。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要关注涨租、解约、退租、赔偿等条款,不要草率签订租赁合同。在押金和租金支付上,押金不宜超过一个月房租,租金不宜一次性预付超过三个月。首次签订租赁合同时,租期宜在一年以内,避免日后因对房屋设施设备、居住环境、合租人等不满意而提前退租带来经济损失。
谨防“被租金贷”陷阱 有的中介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借助新兴网贷平台,故意隐瞒网贷事实,以“按月付租”诱骗租房人办理租金分期贷,导致租房人在不知情下“被贷款”,面临贷款不易取消、退租时难以退贷、贷款逾期失信等多重风险。 为防范此类陷阱,要特别留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相关条款或内容,“按月付租”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等,防止“被贷款”。如了解清楚租金贷规则后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则要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平台,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解约及违约条款等。
黑中介的“洗房”套路 和大家分享一个典型的案例
事件概述 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202号院某单元的马林(化名),原本与租房中介签署了12个月的租房合同,然而只住了9个月就被要求搬离。原因是,中介声称马林租住的是隔断房,被政府查处了,必须迅速搬离,结果马林被中介强制搬离,并且连押金和剩余的租金也没有退还。
事实依据 从马林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来看,2017年8月15日,他与北京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署了一份租房合同,承租期限从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4日,合计12个月,承租价格为1600元/月,交付方式为季付。 根据马林提供的交付房租收据,在马林刚好交完第四季度房租,距离房租到期还剩整整4个月的时间时,马林接到了一位自称是A公司的经纪人的来电,告诉马林由于隔断房间被举报,限定马林一周内搬离,否则后果自负;并声称“隔断房是被政府查处的,和我们没有关系,你如果有异议,可以报警。”
后续发展 马林按要求搬离后,向中介讨要押金和剩余房租,中介说要结算水费、燃气费,还有和房东的一些账目,但却一直拖欠不办,此后中介又说马林在工商局投诉了他们,要和他们一起去工商局撤诉才给退;总之中介就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押金和租金。
情况分析说明 类似于马林遭遇的这种情况,有可能是该隔断房确实被相关部门查处,但也很有可能是中介“贼喊抓贼”、自导自演的戏,其目的在于赶在下一个季度之前,将上一批租客清离,并安排下一批租客继续住进隔断房,重复操作,从中获利。业界,通常把这种行为称为“洗房”,即当租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以后,再以隔断房被举报为名,将租客驱赶,如此重复操作,从中获利;“洗房”这样的套路在过去的租房纠纷中经常出现。 据公开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检察官在解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曾明确表示,违规打隔断出租房屋,后利用政策“洗房”是“黑中介”主要骗财手段之一。
特别提醒 关于租房合同,有几个方面要注意:
1.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交易,应注意与经纪机构签订书面经纪服务合同。
2.《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明确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3.上述《通知》还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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