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首都之窗
为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优先实施整治的小区包括:199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抗震节能改造的小区,1990年以后建成、住宅楼房性能或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小区,以及经鉴定部分住宅楼房已成为危房且没有责任单位承担改造工作的小区。
除上述小区外,整治范围还包括:“十二五”期间已完成抗震节能改造,但基础设施、基本功能仍存在不足,或物业管理不完善的小区。
(二)整治内容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主要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即: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
具体整治内容采用菜单式,分为基础类和自选类(改造整治菜单附后)。基础类是必须改造整治的内容,自选类是在已实施基础类改造整治的前提下,根据居民意愿确定的改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