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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名制、限年龄、免押金,共享单车新规如何落地生根?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7-8-8 08:16
标题: 实名制、限年龄、免押金,共享单车新规如何落地生根?
共享单车的问世是一把“双刃剑”,在满足不少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要求的同时,井喷式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违规骑行、乱停乱放、押金或余额拖延退款,这些都成为了不容小觑的城市管理痛点。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8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推进城市自行车道建设、单车停放维护管理、押金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方向性要求,以服务公众便利出行。
新政策一出台,摩拜、ofo小黄车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纷纷表示欢迎和支持,网友也纷纷叫好。那么,这些规定是否能真正解决现存问题呢?共享单车是否会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国策君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给您分析一番。
新规亮点
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当前共享单车在运营过程中,车辆停放混乱、自行车道被占用一直被人诟病。
《指导意见》从源头上,提出“引导有序投放”。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从管理上,强调“加强调度转运”等。《指导意见》在保留“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要求外,对单车企业或平台提出新的要求,“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对此,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中心战略规划师尹志芳提出具体做法,政府要做到精准研判,是停车空间不足还是停车点位布局不合理造成的,还是用户停放随意、企业运维跟不上造成的。针对具体的成因,采取相应的管理手段。
实名制注册使用,未满12岁儿童不得享有服务
近日,上海一未满12周岁的男孩骑行共享单车时与客车相撞死亡的严重事故,其父母索赔878万元的民事诉讼,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关注。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那么,是不是一纸法规就可以禁止住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绝不是。造成死亡事故的上海男孩骑行共享单车,也并非通过正常渠道,却是利用了共享单车密码锁存在的漏洞。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对儿童的监护管理和提高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水平。
而对于一部分共享单车企业来说,在单车上采取除张贴警示标语之外的强制措施,比如将容易破解的密码锁换成需要蓝牙、移动网络的智能锁,无疑是影响整条生产线的决策。
鼓励免押金提供服务,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7年7月,全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数量接近70家,累计投放的车辆超过1600万辆,注册人数超过1.3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5亿人次。
一直以来,公众交付的押金安全问题让大家颇为担心。一些运营企业目前正在探索采取信用积分等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为约束用户行为提供了新的路径。
《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这有助于从源头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问题。鉴于当前通过收取押金来约束用户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需要,指导意见对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及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要求。未来,要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退即还”等模式,尽可能减少押金资金规模,防止形成资金池。
同时,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警醒 一管就死?监管当“包容审慎”
不少人担心,共享单车的蓬勃发展,依靠的是市场的自发力量,是在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的产物。本次出台的新规重点针对共享单车过量投放、乱停乱放、资金及信息安全等社会热议问题进行了政策上的规范限定,会不会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呢?
对新业态新模式,李克强总理一直反复强调监管当“包容审慎”。今年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曾说,“分享经济是一个新业态。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灵活性很强,多种模式并存,可以说很多事情是‘未知大于已知’。怎么进行有效监管从而更好促进这一产业发展?相关部门首先还要有一个‘包容’的心态,审慎监管,不要一上来就管死。”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浩分析说, 总体上,《指导意见》是严格按照包容审慎管理来制定的,并在治理方式上提出了多方共治的原则,是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体现。
在各城市落地过程中,还可结合地方管理能力和手段,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监督,更好的发挥事中和事后监管作用。同时,加入了信用管理,利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因此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建立,都是管理和治理模式的转变,是放管结合的制度设计。
“《指导意见》发布,对于地方制定适合自身城市特点的细则,仍是一个挑战,有条件城市应尽快创新谋划,加快落地,也可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参考样本。”王浩说。
尹志芳也认为,政府、企业、用户、社会组织和公众应该形成多方共同治理的局面,政府要做到事前预测、事中监测,杜绝事后遇到问题措手不及的情况出现;企业要增强线上线下的运维能力,承担起运营服务的主体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用户、社会组织和公众要做共享单车发展的参与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工作室 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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