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信公众号:新田村
海淀区“无煤化”知识25问
问题1:什么是“无煤化”? 答:“无煤化”即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炊事气化、连接周边热源集中供暖等措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取消取暖用煤、炊事用煤的过程。
问题2:我区2017年“无煤化”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我区2017年“无煤化”工作目标是年底前基本实现辖区“无煤化”。
问题3:我区2017年“无煤化”工作涉及哪些街镇? 答: 13个街道,即中关村、万寿路、永定路、田村、学院路、清华园、燕园、青龙桥、香山、西三旗、清河、上地、马连洼街道。 7个镇,即东升、海淀、四季青、西北旺、温泉、苏家坨和上庄镇。
问题4:“无煤化”工作中住户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无煤化”工作中住户是指居住在海淀区并且拥有海淀区房屋建筑(含职工承租的单位集体房屋)的农村村民及城镇居民,已实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的住户、已纳入拆迁改造实施计划以及拆违台帐的住户除外。其中,“液化石油气下乡”工作中的住户是指在属地同时拥有户籍和房屋的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
问题5:我区住户“无煤化”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由分户“煤改电”、分户“煤改气”、空气源热泵机组和地源热泵机组集中供暖、相变储能锅炉房和燃气锅炉房集中供暖以及连接周边热源集中供暖等。
问题6:我区住户“无煤化”的面积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分户“煤改电”、分户“煤改气”和集中供暖均按照每户第一层有效宅基地范围内实际取暖住房面积(最多不超过267平方米)进行补贴,第一层有效宅基地范围内实际取暖住房面积超出267平方米的费用及第二层(含)以上的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第一层有效宅基地范围内实际取暖住房面积低于267平方米的住户按实际取暖住房面积补贴。
问题7:我区住户“无煤化”工作主要政策有哪些? 答:主要有分户“煤改电”、分户“煤改气”、“集中供暖”、高压自管户“无煤化”、 “液化石油气下乡”、“农民住宅节能门窗改造”等政策。各项政策资金与相关企业结算,不发放到户。
问题8:我区住户实施“无煤化”需要自行选择方式和设备吗? 答:不需要。“无煤化”工作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我区住户“无煤化”的主要方式是区相关部门广泛调研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区相关部门聘请专家,组织各街镇、村(社区)对各种方式的内容以及相关设备性能等知识进行全面的培训。因此住户实施“无煤化”的方式和设备等由街镇、村(社区)结合本辖区住户房屋密度和高度、空气和地质等条件进行确定。
问题9:我区住户分户“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主要有哪些? 答:共有四类:地源热泵+末端、空气源热泵+更换户内暖气片、空气源热泵+不换户内暖气片、蓄热式电暖器。
问题10:住户分户“煤改电”四类设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单户面积在50平米以下的住户适用蓄热式电暖器,50 平米以上住户适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取暖。
问题11:住户分户“煤改电”四类设备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安装蓄热砖式电暖器取暖,每平方米最高补贴195元;安装地源热泵取暖,每平米最高补贴360元;安装空气源热泵,并更换户内暖气片,每平米最高补贴330元;安装空气源热泵,户内无需更换暖气片,每平米最高补贴240元。
问题12:住户分户“煤改电”的电价补贴是什么政策? 答:完成分户“煤改电”取暖的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执行城市核心区峰谷电价政策,用户享受谷段电价优惠时间为当日21:00至次日6:00,同时,在享受低谷期间优惠电价0.3元/度的基础上,再由市、区财政各给予0.1元/度补贴,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供暖季每户1万度。
问题13:住户分户“煤改气”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煤改气”户内设备改造,包括管网、壁挂炉、燃气灶以及暖气片等费用,均由市区财政承担。村庄接通天然气后,执行全市统一的供气价格。
问题14:住户分户“煤改电”、分户“煤改气”存在施工难度的住户怎么办? 答:对于分户“煤改电”、“煤改气”存在施工难度的住户, 通过安装空气源热泵机组和地源热泵机组集中供暖、相变储能锅炉房和燃气锅炉房集中供暖,以及连接周边热源集中供暖。
问题15:住户集中供暖的政策是什么? 答:集中供暖改造费用由财政资金承担,供暖费用按照北京市现行政策执行。住户不享受分户“煤改电”的电价政策。
问题16:住户分户“煤改电”、“煤改气”和集中供暖工作的主要流程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
1. 外电网改造和燃气外管线的改造; 2. 室内面积测绘; 3. 户内供暖设备安装调试。
问题17:高压自管户“无煤化”政策是什么? 答:高压自管户是指供电设施设备产权属于部队、中央机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不属于区供电公司,区供电公司无法实施改造的住户。高压自管户“无煤化”工作由产权单位实施,对连接周边热源、天然气管网集中供暖、实施分户“煤改电”供暖的现状燃煤高压自管户,由区财政给予1.5万元/户的奖励,奖励资金拨付到各街镇,由各街镇拨付到各产权单位统筹使用。
问题18:住户炊事气化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每户每年不超过8瓶(15kg装)。市区财政每瓶补贴60元。
问题19:农民住宅节能门窗改造政策是什么? 答:住宅节能门窗改造工作仅限于北部四镇的农村住户(已启动拆迁腾退工作的村(社区)、片区除外)。节能门窗改造只实施第一层宅基地范围内节能门窗更换工作,在参照2016年38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材料价格波动情况适当进行调整。资金由财政承担。
问题20:“无煤化”工作中单位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无煤化”工作中单位补贴范围是指辖区范围内2015年11月15日之前建成的,在用燃煤设施业主单位。出租大院、公寓、“六小门店”、提供餐饮、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异地经营单位、直接拆除或拆迁的单位、中央全额和差额预算拨款单位、市属全额和差额预算拨款单位、部队单位和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除外。
问题21:区属全额预算拨款单位“煤改清洁能源”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区属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清洁能源改造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予以拨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按相关程序办理。
问题22:其它企事业单位“煤改清洁能源”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其他企事业单位燃煤设施拆除后改用清洁能源方式供热,并自觉承诺不再使用燃煤,按原有实际供暖建筑面积(2015年11月15日之前建成的燃煤设施的供暖面积)由区财政一次性予以每平米13元的资金补助。原有实际供暖建筑面积由街镇统一组织专业测绘机构进行测绘确认,相关测绘费用从街镇体制财力安排,从海淀区统一招标的企业名录里选择测绘机构。
问题23:籽种农业设施和种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籽种(育种、育苗、育秧等)农业设施实施 “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设备购置费用补贴20%,最高不超过65元/平方米,区财政按设备(不含外电源)购置费用补齐到60%,市区两级补贴最高不超过195元/平方米。 种植生产农业设施 “煤改清洁能源”改造,不享受市财政补贴,区财政按设备(不含外电源)购置费用补贴60%,最高不超过195元/平方米。
问题24:村(居)委会办公用房、村(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煤改清洁能源 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村(居)委会办公用房、村(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按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及(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的实际取暖建筑面积每平米补贴100元。
问题25:“无煤化”工作中需要住户和单位做些什么? 答:“无煤化”工作涉及每个住户和单位的切身利益,需要大家理解和支持,按照区相关部门和街镇的工作安排,全面完成辖区“无煤化”工作任务,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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