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76|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庄馨瑞嘉园山后网官方Q群发布群规则2.0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14 10:3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丁丁 于 2013-3-19 16:23 编辑

     本超级群(135408668)是山后网官方认定的上庄馨瑞嘉园业主群,群氛围需要群里的各位邻居一起努力打造,希望各位能共和遵守群规则,使本群能有良好的气氛。山后网会及时更新上庄馨瑞嘉园的各种信息,请群成员关注。请群成员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1.  请新成员在入群后更改群名片:××号楼—中文昵称,单数楼号前加0;如果不方便更改,请联系管理员代为操作;
2.  群成员不得发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言论;发布攻击政府言论,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3.  群成员之间必须互相尊重,在交流信息时时,禁止使用过激、挑衅、侮辱性的语言。在群中如果发生争执,请双方克制;管理员有权根据情况将其移出本群;
4.  群成员不得发表政治敏感、淫秽色情、涉及国家机密、侮辱及人身攻击等图片和言论,不得发表令人反感的不雅图片和不良言论,不得发表伤害民族感情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图片和言论;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5.  群成员对开发商有各种建议或意见,请在山后网发帖子提出;
6.  群成员不得在本群发布各类广告,如果业主有需要进行个人转让,请到山后网发帖子;
7. 群成员不得发布不实消息,如有发现,管理员提出警告,请群成员自辩;群成员不予理会的,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8.  由于业主人数众多,群人数有限,请各位业主不要使用多个QQ号入群,给其他业主留下入群的机会;
9.  群成员由于个人原因自行退群,请在退群前和管理员说明原因,否则再次申请入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入群;

群规则将不定期进行修订。
特别提示:跟帖与本帖内容无关的,版主会随时删除,敬请理解。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3-3-14 10: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3-14 13:02: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主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3-14 14: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3-14 16:06: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3-15 09:4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6-27 14:17 , Processed in 0.18464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