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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后大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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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14 23:0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后大拆迁,拆迁名词使老百姓糊涂,首先,安置房,它分拆迁安置房和回迁安置房,两者有不同区别(可上网查)总之安置房不是商品房,经适房,使用年限为50年。其次,拆迁补偿违反规定,新拆迁法规定拆迁补偿应是当地市场价,不是安置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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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3-18 09:24:57 | 只看该作者
山后地区腾退补偿方案是在偷换概念,农民的宅基地最早就是农民花钱买来的,产权属于自己,后来‘被入社’了,无偿变成了集体的,只拥有长期使用权了。现在又搞出个腾退的概念,将你的使用权进一步缩水,假如你有300平米宅基地,现在置换给你300m2安置房,表面上面积没缩水,实际上如果你的安置房是六层的楼,实际上你只拥有300/6=50平米土地的70年的使用权,是不是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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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3-18 23:29:19 | 只看该作者
同志们,坚决顶住,不能因为拆迁肥了zf们的贪官,损害我们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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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3-23 22:21:40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政府.不知是按房本算面积,还是测量面积.不合适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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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6-26 11:40:10 | 只看该作者
最后强拆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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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6-26 12:28:31 | 只看该作者
农民一辈子能赶上一次拆迁,我们就应该维护本身的利益,合适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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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6-26 23:35:27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对,不合适我们就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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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6-27 08:59:11 | 只看该作者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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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6-27 11:49:36 | 只看该作者
看现在的情况 拆迁进展很慢了  今年够呛了  老百姓不是傻子  钱少 吃亏 肯定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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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6-27 12:29:5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方案不变,越往后的越吃亏,先租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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