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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房弃购三次以上拟受限 “打酱油”家庭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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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9-6 22:1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三次的,优先家庭将取消优先购买资格,于非优先家庭则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此前,北京部分已摇号选房的自住房项目出现了较高的弃选率,造成弃选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申购没有成本,网上点击即可,造成不少家庭“打酱油”。为此,不少开发商、申购家庭和专家建议,对多次弃选的家庭应进行限制,比如从优先降为非优先,非优先则取消资格。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自住房公开摇号后,由开发商组织购房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三次,属于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优先购买资格;属于非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规定称,已确认申购的家庭,在所申购项目摇号前,可登录自住房服务平台,主动撤销购房申请。各项目撤销申请截止日期为公开摇号日前两个工作日。撤回申请后将不参加摇号,也不会计入弃选次数。

  申请购买自住房,包括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此次拟出台的新规中加强了现场确认的要求,即申购家庭在自住房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还应到项目销售场所,在充分了解项目信息的基础上,现场确认申购,并签订申购承诺书。属于首次申请的,还应当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开发企业核验并收存申购家庭提交的申购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后,在自住房服务平台完成确认。申购家庭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未完成申购。

  市住建委此次还对开发商各项信息的公示做出了明确要求。开发商在启动自住房项目申购前,应当设置固定的销售场所。

  ■官方释疑

  弃选行为

  通知选房未到场选房后未签约签约后解除合同

  为什么设3次机会?

  市住建委:考虑到顺序靠后的申购家庭,可能因没有中意的户型、朝向、面积等合适房源而弃选,为合理起见,设定3次选择机会。

  已摇号项目放弃选房的是否记入3次?

  市住建委:不记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新启动网上申购的项目,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非弃选行为

  摇号前主动撤销

  房源售罄导致现场无房可选

  企业未通知选房等

  自住房售楼处要具备的条件?

  市住建委:场所的选址、面积、布局应满足申购家庭来访、现场确认、选房签约需要;设置沙盘,提供楼书等项目说明材料;配备满足接待需求的销售人员和热线电话。

  自住房售楼处要公示的信息?

  市住建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项目建设计划及进度安排;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批准证书、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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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9-8 17:35:17 | 只看该作者
北京拟出台新规 遏制自住房随意弃选
2014-09-08 07:59:14新华网(参与讨论)
  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专电 (记者孔祥鑫) 记者6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向社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若自住房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3次,如果是优先家庭将取消优先购买资格,属于非优先家庭的则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据了解,此前,部分自住房项目出现高弃选率,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自住房申购门槛低,出现不少申购者,本身没有强烈意愿购买某项目,但依然参加申购和摇号。这不仅挤占急需购房家庭的名额,也给自住房分配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据介绍,刚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自住房公开摇号后,由开发商组织购房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3次,属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的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优先购买资格;属于非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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