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 幼儿园监控系统达到全覆盖、无死角; 小学生校车必须是专用校车,按规定路线形式; 设立立安全管理部门, 配备至少1名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日前,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发布,从八方面、92个项目为平安校园立“规矩”。 市教委介绍,预计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将基本达到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各区基本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达标任务。
师生都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新发布的标准从八方面,规范平安校园。每一大项都被细分为诸多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共计92个“规矩”。
按新规,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疏散演练。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应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受教育率达到100%。
资料图:学生们在演练中用毛巾捂住口鼻有序撤离“火灾现场”。
学校要开展预防欺凌教育
“不”字成为新规中高频出现的词汇。
比如小学、幼儿园落实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园)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照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同时,校园也有一系列“不”——
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新规中明确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同时,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对被欺凌和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心理干预。
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提高学生规则意识和团结友爱意识,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开展预防欺凌教育。
“电子眼”记录保留180日对于“电子眼”的配备,新规中明确“在大门口、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区)、礼堂等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主副食库、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实验室等重要部位区域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大门口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贵重物品存放处(财务室等)、实验室等安装入侵警报装置。幼儿园监控系统达到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门卫室、安防监控室、学生宿舍楼(区)不仅要设置紧急报警装置,而且应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对于入侵警报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日,出入口控制事件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80日。入侵警报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信号应传送至安防监控室。
师生不足千人至少配3名保安
规定中还有海量的硬门槛,细致到明确了具体的数据。
同时,学校要配齐专职保安员:
师生员工总人数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学生的至少配备4名专职保安员; 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有寄宿学生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中小学应按照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幼儿园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150名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撰文 │ 刘冕 编辑│曾佳佳 图片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