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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市住建委召开视频工作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视频工作会现场⬆ 这是继2017年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发布87条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排查要点之后,进一步推进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的又一举措。
厘清责任
《通知》中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明确由物业企业承担的包括安监、消防、电梯、供电、供气、供水、供热、地下空间、有限空间、卫生监督等安全管理责任,物业企业必须厘清责任、严格落实。
持证上岗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中控室值班、二次供水设备运行、中央空调运行、变配电室值守、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必须持证上岗。
三表自查
为了进一步引导物业企业将安全生产融入日常工作,市住建委特别设计了三张自查表格。 第一张:物业企业按月自查表内容包括:消防、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等15个方面65个细项,确保物业安全生产自查月月有动作。 第二张:汛期(6至9月)增项管理表,旨在为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 第三张:年度自查表包括35个细项,全面实现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要求物业企业须从3月起至5月,对照物业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市区联动
《通知》明确要求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物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并对照《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市住建委将主要负责抽查企业落实情况,推进物业管理综合楼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逐步建立健全物业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通过市区齐抓共管,此次安全生产年工作检查范围将达到居住类项目全覆盖,其他类项目检查覆盖率不少于10%。 针对各区检查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通知》还指出,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或聘请行业专家的方式补充。
严格执法
与以往行业监管为主不同,《通知》提出此次检查中,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消防、安监、质监、卫生监督等专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 在检查中发现物业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或应当整改未及时整改的,予以公开曝光;发现物业企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应依法按责及时移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两级将以安全生产年工作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行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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