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7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双桥家园公租房项目面向朝阳区无房职工配租的公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9-25 16:1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京籍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新北京人”)的住房问题,切实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决定将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双桥家园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面向朝阳区无房职工配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容慧路1号院。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10套,建筑面积52.3平方米-60.41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9元/建筑平方米·月。其中55套房源面向京籍无房职工,55套房源面向在朝阳区缴纳社保的“新北京人”。

燕保·双桥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广渠东路。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68套,建筑面积46.47平方米-59.5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42元/建筑平方米·月。其中84套房源面向京籍无房职工,84套房源面向在朝阳区缴纳社保的“新北京人”。

项目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
(一)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应推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京籍无房职工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具有朝阳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朝阳区缴纳社保。

2.“新北京人”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家庭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须在朝阳区缴纳社保。

(二)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三)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特殊说明:工作地以社保缴存地为认定依据。


三、配租顺序

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17年9月28日10:00-9月29日17:00

2.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人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且只可登记一次,如发现一个家庭登记两个项目或家庭成员分别作为申请人进行了重复登记,将取消配租资格。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配租摇号

1.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3.摇号方式:京籍无房职工、“新北京人”分别进行摇号。

4.摇号结果公示:于摇号结束次日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选房签约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选房不设房源套型限制,申请人可按照居住意愿和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可选房源内的套型。

四、其他事项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组织实施。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址:

http://www.bphc.com.cn/。

咨询电话:010-6863 6205。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工作日)。

特此公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5 06:22 , Processed in 0.15409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