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bjhd.gov.cn/fw/zfbz/xxgs1/201604/t20160420_1261077.htm
2016年04月20日 打印本页
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海淀区调配房源及申请家庭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海淀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海淀区第十批限价商品住房摇号配售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次摇号活动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摇出入围家庭参加选房的顺序号。 第二条 本次摇号配售的房源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海淀区调配的顺义区首创·悦溪汇等三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共计3263套,其中一居室1536套、二居室1652套、三居室75套。 第三条 本次摇号配售入围家庭为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审核获得限价商品住房三居室、二居室、一居室配售资格的家庭。其中,获得限价商品住房三居室、二居室、一居室普通配售资格,且已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的家庭,纳入优先配售范畴。 第四条 本次摇号配售的房源信息已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海淀区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经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入围条件且有意向购买本次配售房源的家庭进行登记并对家庭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本次摇号配售入围家庭共1054户。配售三居室家庭1户,其中三居室优先配售家庭1户;配售二居室家庭329户,其中二居室优先配售家庭81户,二居室普通配售家庭248户;配售一居室家庭724户,其中一居室优先配售家庭316户,一居室普通配售家庭408户。 第五条 按照三居室、二居室、一居室的顺序,分组摇号。每一组中,摇号顺序为优先配售的家庭在先,普通配售的家庭在后。在三居室组别中摇出家庭1户;在二居室组别中摇出家庭329户;在一居室组别中摇出家庭724户。 根据本次配售房源居室和意向登记家庭情况,一居室家庭可升档选择二居室房源、二居室家庭可升档选择三居室房源。具体选房顺序为:首先由具备配售三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三居室;然后由具备配售二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三居室或二居室,最后由具备配售一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二居室或一居室。 第六条 已摇出选房顺序号、且有对应房源的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选房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计入放弃购房资格次数。 已选房的家庭,在与开发商签订的选房认购书约定时间内不签约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计入放弃购房资格次数。 同一申请家庭只能放弃两次购房资格,之后须重新提出申请。 第七条 摇号结果公布后,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备案通知单,按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摇号结果通知单。 第八条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备案通知单、摇号结果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按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由下一顺序号的申请人递补。选房必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 全部选房结束后的剩余房源,纳入下一次摇号配售房源。 第十条 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器故障等意外情况不能正常进行的,已摇出的全部顺序号作废,重新摇号。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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