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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司在拆迁期限结束之后还继续拆迁,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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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22 09:4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所以说咱们这边腾退是有期限的,到期了就要换拆迁公司了,所以谈判也会有新的收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房屋拆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实施拆迁的,自行作废。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批准的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拆迁办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市拆迁办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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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24 21:59:42 | 只看该作者
按道理是这样的,不过就看政府遵守不遵守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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