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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两房地产中介为抢房源互殴导致一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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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3 09:2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法院网讯   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附近经营的宇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员工因疑心同在该地经营的链家地产的员工要争夺其房源,因而与对方发生口角,并最终引发打斗,打斗中宇源房地产的多名员工持镐把将对方一人打成重伤。近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中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吕某3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吕某来自河北省定州市,2010年1月份由亲戚介绍到这家宇源房地产公司当业务员。

    案发当日2010年4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吕某的同事仇某(另案起诉)在带客户到小区内看房时遇到了链家地产的业务员朱某。仇某认为朱某在切自己的客户抢该小区的房源,于是电话通知了店内的同事薛某(另案起诉),薛某带人到现场与朱某发生争执,后双方不欢而散。随后,朱某电话通知了店内的经理和某。当日13时20分许,双方再次来到该小区门口,再度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吕某带着镐把和其他人相继赶到,双方互殴。在殴斗过程中,被告人吕某手持镐把,并伙同其他人,分别用拳脚、镐把将被害人和某打倒,后由王某(另案起诉)持镐把抡向被害人和某的头部,将被害人和某打成重伤。另一名被害人黄某亦在殴斗过程中被打成轻微伤。2010年4月22日,被告人吕某在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后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因同事与被害人争房源客户而发生争执后,不能冷静处理,伙同他人持镐把殴打被害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吕某虽愿意赔偿被害人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因家庭贫困未能赔付,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他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并考虑他在本案中的具体情节。最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案法官审结此案后,在为被告人吕某的行为感到痛心的同时,他犯罪的原因同时也引发了法官的一些思考。被告人吕某在来到这家公司打工时还未满17周岁,到公司不久就发现公司的地下室里放有许多镐把,而公司的老板和经理平时竟对他们说如果有别的公司套他们的房源和客户,抓住了就打。正是在这样的教导下,吕某在发现同事与链家地产发生纠纷后,就立刻带着镐把去打架了。吕某的行为是违法的,固然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吕某背后导致其犯罪的行业竞争“潜规则”却更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如果不能纠正这样一股无视法律、通过暴力来竞争的不正之风,那么会有更多的人失足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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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3 09:23:07 | 只看该作者
不同情,恨死中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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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5-3 09:46:38 | 只看该作者
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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