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1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自xiamingjun2001 回复无解777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0:5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先声明啊,不是我写的。是转自xiamingjun2001 回复无解777  
觉得很有道理,如果藏在回复里埋没了,所以转出来供讨论。


在这里多谢7姐了, 7姐为我们做了很多,我们只是获益者。
     因为本生我也是做项目,虽然项目不大,但是从销售签单,采购,项目实施等都是我一手在操办,涉及的部门不多,但也搞的我焦头烂额。

    在这里我觉得7姐口中的女士肯定不是对外部门的,因为公司一旦大了,很多部门的人都相互推诿。。。。就好像我签下来的项目,7姐去问了我们财务部门或者运营部门,哪些部门的人肯定不鸟你,因为这不是他们的职责。要找就得找他们领导,找能说上话的,找下面的喽啰一点用处没有。

现在我觉得我们有三方人员要考虑到:

        伪甲方:我们买房人,借用7姐的话,我们需要的信息公开透明,宝晟公司因办证问题等,众所周知的原因,慢点我们也认可。但是这里有个矛盾,宝晟不愿意把真实信息透露给我们。借用我做项目的经验,当客户看到的现场时货没到,人没到,至于为什么没到,只有我清楚,客户那里永远不知道。

        伪乙方:宝晟公司,宝晟公司遇到的问题也很多,拿不到证问题,开发资金问题,本项目的利润率等等。借用此帖中林工的话“开发商把土地出让金交了,着急着呢”,开发商肯定愿意早签合同,早回笼资金,这点上和“伪甲方”的利益是一致的。

        不算甲方也不算乙方的真甲方:住保办(代表政府),借用苏工的话“工程进度的事还是应该问开发商,我们只是负责审核大家的资质,这个工作已经做完了”。但是经过7姐与住保办的电话沟通后,宝晟公司的主动联系7姐,与7姐沟通,可见真甲方一定是住保办(政府)。

         综上分析,有几点可以确认:
        1:宝晟公司想尽快签合同,回笼资金,这点上与我们希望早签合同的利益是一致,可见我们的大方向上也是一致的。
        2:住保办“工程进度的事还是应该问开发商,我们只是负责审核大家的资质,这个工作已经做完了”一句话就把我们打发了,这是不对的。因为住保办是保我们住上房子(是不是有点要求太高);在这里,住保办与我们和宝晟公司尽快签合同的利益是不一致的。

        结论:必须三方利益(尽快签合同)一致,才会让该项目三方协力,尽快完成。
        1: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住保办与我们利益绑在一起,是很难,因为住保办声称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但是宝晟公司或许有与政府的沟通,需要住保办出面协调的,住保办推诿了,所以住保办需要一个权力比较大的人物来坐阵是很有必要的,有些问题,大人物一出面,很好解决。
        2:如何让住保办与我们利益一致?
            A 最简单的,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方式,但是在这里没用,涉及到这些费用谁出,出多少,他们敢不敢收。所以pass掉。
            B 最有效的, 住保办的需求是啥?是政绩。我们能给他们什么政绩?我想到的,在心里默念住保办的好(虽然以前老骂)。这形不成政绩,我们要表达出来,送锦旗,ok,同时找媒体曝光,ok,能采访到大人物,让大人物露脸了,绝对ok。这样,住保办的政绩有了,有了政绩,帮我们这些草民点忙,还是应该的吧。


        最终的需求就是:住保办,草民,宝晟公司三者利益一致,朝着早签合同方向奔去,同时,让住保办协调宝晟的高层与我们屁民多通通气,小喽啰就干掉。

说了这么多,抛砖引玉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40 收起 理由
志清 + 40 相信咱们群里藏龙卧虎,更希望咱们的专家也.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1-10-27 10:01:34 |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比咱们着急签合同,
签完就能收钱了,他们资金链紧张的要命,
只不过是阎王好见小鬼难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1-10-27 10:19:42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22 09:42 , Processed in 0.167163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