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31|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ZF又出妖蛾子了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7-1 22:01:4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一直是属于商品房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4-7-1 22:34:59 | 只看该作者
限价房 等同于 现在的所谓 自住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4-7-2 08:41:42 | 只看该作者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4-7-2 09:51: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竹排 于 2014-7-2 10:04 编辑

第四章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第一节 住房建设与分配
  第三十三条 【名词解释】本条例所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购买,并不得转让的住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7-2 12:52:55 | 只看该作者
第六十七条 【前后衔接】本条例实施后,经济适用住房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限价商品住房摇号、分配和后期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统称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7-2 21:12:55 | 只看该作者
小竹排提供的信息很及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5 11:31 , Processed in 0.23384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