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
小长假第一天, 先送您个好消息—— 停车费要省钱啦!!
5月1起,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满15分钟,夜间停车满2小时才能收费!
市发改委、市交通委近日联合印发文件,北京首部《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该条例对机动车停车位供给、停车服务、停车行为等作出专门规范。
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市发改委发布了最新调整的停车收费计费规则,真可谓福利满满。
下面,就跟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小编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福利!
1 不足1个计时单位不收费
新政实施后,白天停车满15分钟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停满2小时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的不收取费用。
通俗而言,即只要不足一个停车计时单位,后面零头部分直接“舍去”。
(注: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
同时,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也需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及时调整计费规定。
2 占道停车场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此次政策,还调整了收费时段—— 延长了夜间停车时段。
一定程度上,让夜间有居住停车需求的车主们少掏点停车费,更好地配合各区正在开展的停车秩序整治工作。
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清晰的表格版:
变化 | 目前 | 5月1日后 | 计时收费(占道停车场) | 白天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夜间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白天停车满15分钟(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停满2小时(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 停车时段 (占道停车场) | 白天:7:00-21:00 夜间:21:00(不含)-次日7:00 | 白天:7:00-19:00 夜间:19:00(不含)-次日7:00 | 计时收费(占道停车场之外,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 | 企业自行制定计费规定 |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 |
3 价格部门将“保价护航”
既然享受了福利,下一步怎么做?
小伙伴们还要为它“保价护航”!价格部门将会同停车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对停车场经营单位停车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等政策服务工作。
同时,将加强对停车场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各停车场经营单位也要做好员工政策培训,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提示如果各位小伙伴们发现有停车场不按新政规定乱收费的,可向停车场所在区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停车收费牌已公示)举报,或者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哦!
新收费方法您看懂了么? 就八个字: 停满就收 不满不收
记者:孙杰
综合:北京日报、发展北京
监制:王然 编辑:张小英 图片:北晚新视觉网、视觉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