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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三定三限”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剩余定向安置房可转保障房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4-6-21 19:56
标题: 北京“三定三限”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剩余定向安置房可转保障房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用于安置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涉及的搬迁农、居民的“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拟出台产权登记和上市交易新政。昨日,市住建委就相关通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定向安置住房,同时参照限价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规定,即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三定三限”房上市不用补交土地收益

据介绍,所谓“三定三限”安置房,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和分配,用于安置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搬迁农(居)民,并纳入全市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住房。

所谓“三定”是指定性、定向、定量;“三限”是指限户型、限价格、限交易。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自2007年推出“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以来,全市开工建设约3000万平方米。

按照此前的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普通商品房,其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而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此类房屋性质为定向安置住房,房产证上会注明“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字样,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交易,不补交土地收益。

定向安置房要先在网上备案

此外,新政还对“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销售、登记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首先,建设单位须上传项目测绘成果,从而确保了建设项目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此后区县住建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对购房家庭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定向安置住房真正惠及到房屋征收和拆迁的农居民。

经过上述程序,建设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后,即完成了网上信息备案,此后即可进入房屋登记工作环节。

该政策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后,建设单位即可根据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交易和登记手续,购房家庭也可依法办理和领取房产证。

追访

剩余定向安置房可转保障房


市住建委表示,定向安置房用于被拆迁家庭安置后仍有剩余的,可转为其他保障房公开配租配售。

如在2012年,北京市新建收购16万套保障房,除了7万套用于旧城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等定向安置房,剩余的9万套都对社会公开摇号配租配售,而这9万套中公租房又占了6万套。

而定向安置房到底都在哪里,也将一目了然。东城区去年就曾明确表示,将建立定向安置房的房源数据库,市民可以上网查询定向安置房的具体情况。

据了解,上海市、杭州市等城市也在定向安置房政策上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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