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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意见征集帖:关于4月16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与物业沟通会--车位如何摇号 [打印本页]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0 16:13
标题: 意见征集帖:关于4月16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与物业沟通会--车位如何摇号
意见征集帖:关于4月16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与物业沟通会--车位如何摇号
各位shanhou网友,大家好
隔壁的haidian123网站最近刚出了一个通知,是关于温泉凯盛家园车位摇号业主见面沟通会。
时间:2014年4月16日下午1点半---3点半
会议内容:
1、宝景物业公司先公布温泉凯盛家园小区具体车位分布、分配设想、实施时间及摇号方法;
2、参会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交网上征集的未参会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3、物业公司针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上报。
我已经报名参加并被批准。大家如果有想参加或者表达意见的,可以去该网站报名或者跟帖。
考虑到这里有些业主网友可能习惯在这里发帖,我特地开了这个意见征集帖,希望大家把自己的意见跟帖反应出来。
我会每天过来把大家的意见收集整理的。
最后,为了避免这个意见征集帖歪楼,我还是澄清几点吧:
(1)我代表不了所有业主,我也没法征集到所有业主的意见。我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征集部分业主的意见反应到这次沟通会上。所以那些很在乎被代表的网友就不要喷了。
(2)这只是一次沟通会。我们这次能做的就是把能征集到的部分业主意见在沟通会上反应。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不要奢望一次沟通会就能带来一场皆大欢喜的结局。
(3)我本人就是一个普通业主,能力也很普通。因为场地限制,参加这次沟通会的名额有限,但是我很愿意抛砖引玉,让更有能力的业主代替我参加。希望愿意代替我参加的shanhou网友能满足4个条件:
第一,您得是温泉凯盛家园的业主
第二,您需要向我自荐。他荐就免了,大家都很忙,做事就别拐弯抹角了。
第三,您要和我一起花些时间征集整理大家的意见,并反应在沟通会上。不能在沟通会上就谈自己一个人的诉求或者一言不发地表示自己的存在。
第四,沟通会完了,您要发个帖子把情况通报给没参加的业主。
我说话一向就事论事,直截了当,如果惹了某些网友不高兴,还望见谅。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0 16:45
本帖最后由 森林里的穿山甲 于 2014-4-11 10:44 编辑
物业要收停车费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题外话:本来我百度搜到一篇法律方面的解答,死活就是发不到温泉凯胜家园板块,大家有时间可以百度一下“ 浅谈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
”,这篇文章,或者类似的知识,先搞清楚车位的所有权,另外通过今天贴子发不出去的问题,我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难道发不出去是因为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如果是这样,我等单纯的人就觉得太恐怖了。
作者: stryker 时间: 2014-4-10 16:54
本帖最后由 stryker 于 2014-4-10 17:20 编辑
你们闲的没事了吧,谁发起的请问?请问你们算那颗葱啊!!!物业都没说话?你们这还挺积极的啊!!你是怕没你车位还是怎么的??非弄到周三??作为业主我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是非常TMD反感!!!感觉你们闲的蛋痛了吧!!没有正事做???小区三千多户居民,除了雨峰的群就没别的业主论坛和业主群了???大家都不知道又开会。。。
这次你们开会,让物业过来建个ID别老代言了,有事请物业的直接来说,在业主委员会没成立的前提下!!
声明:合情合理合法的收费相信广大业主一定是会支持的,现在入住1/3不到,车位出绰有余,有必要讨论么,没业委会讨论的结果有效么?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0 17:03
本帖最后由 森林里的穿山甲 于 2014-4-10 17:05 编辑
摇号无非是制造紧张气氛,各个击破,这是物业和业主之间博弈的一种手段,反正我们大家要坚持一点,物业要想收费,要取得业主的同意(授权)才行。
作者: 凯园 时间: 2014-4-10 17:13
说点题外话,希望热心的邻居能在此次沟通会上反映一下。物业车位摇号无可厚非,都是希望家园环境更好,但能否先解决下面两个环境问题:
1、二区23号楼南面有个垃圾分拣场,每天都有几个人把从各楼收到的各种废品汇集在这里,夏天马上到了,各种蚊蝇容易滋生,影响环境,希望物业能解决。(我们可是按时足额交的物业费)
2、家园南面临近双坡路的地方有一排树林,本来挺好,但是中间却出来一条土路,刮风时漫天扬土,有时还走车,带起一溜黄烟(尘土),希望物业帮忙协调搞好绿化。
作者: 无敌天虫 时间: 2014-4-10 17:34
说下我的意见。这个意见征集会就别搞了,为什么呢?就相当于是发改委组织的价格听证会,听证涨价涨多少而不是广开言路涨与不涨。你们整这个事跟这个价格听证会一样,存在的出发点即有问题。暂且不论你们能够代表谁,谁让你们代表了,说句难听点的就是“闲吃萝卜淡操心”。你说你们是好心也好,是公益也好,请不要再举着这样的高尚大旗了。我的意见是维持这样的状态,入住人数太少了,车位完全够用,这还是在地库没有启用的情况下。这样的话还征集什么呢,难道你们愿意现在交停车费?现在想占个车位?维持现状是对每一个业主最好的选择。
在说说你们的动机,无外乎是想多多发声,引起关注,增加影响,我倒是有个好建议给你们这伙人,崩管你是77、88、99,还是外围、中央、冬夏秋冬的。看见咱们小区各楼道的卫生状况了吗?你们要是真热心肠,每天给各楼道卫生打扫干净,把垃圾收拾一下,监督一下各楼私拆承重墙的,这比搞这征集那听证的强TMD太多了。你们要是真当志愿者,真公益,我支持。假公益,赚眼球,就别浪费感情了。
最后说说物业,你们要真是想推动关乎每一个业主利益的事情,直接短信平台给大家发个短信就好,我看停水、维修什么你们通知的挺好的。保持啊,非弄个“伪军”出来装鬼,长点心吧,郭经理,别被人利用了同时还想顺水推舟,最好倒霉的真可能是物业自己。谨言慎行吧!
作者: 痞子 时间: 2014-4-10 17:35
本帖最后由 痞子 于 2014-4-10 17:40 编辑
同意 zhichi
作者: xlx981401 时间: 2014-4-10 18:02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抵制车位收费!物业先尽好自己的责任,把卫生、绿化、健身场地、休闲椅等自己义务之内的事情做好!要不小心激起众怒!
作者: 顶海淀个肺 时间: 2014-4-10 18:51
入住率这么低,就收费不合理
作者: 小刀yipingsp 时间: 2014-4-10 19:53
如果物业组织这个会,就坚持两个观点:
1、入住率很低的情况下不能收费。更别提现在讨论摇号了,等车多到真有必要摇号那天再说吧。
2、收费标准对比五环内小区,大家普遍觉得高。不认可。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0 19:54
唉,这种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火气真足。
不是喊得响,跳得高,就能让事情如你所愿。
请火气足的邻居,回去翻一下合同:停车必然是要收费的。
既然物业有这个意愿,不妨过去,至少就:收费开始的时间;摇号的方式,是不是业主,不管有没有车都可以摇;有车摇不到的,怎么解决等问题了解一下物业的想法。合理的,支持;不合理的,向房管局等部门反映。
一件原本平常不过的事情,招惹了一些个苍蝇,嗡嗡得真讨厌!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0 19:57
无敌天虫 发表于 2014-4-10 17:34
说下我的意见。这个意见征集会就别搞了,为什么呢?就相当于是发改委组织的价格听证会,听证涨价涨多少而不 ...
真热心肠,每天给各楼道卫生打扫干净,把垃圾收拾一下,监督一下各楼私拆承重墙的
您的想法高!
作者: shan_hou 时间: 2014-4-10 20:19
stryker 发表于 2014-4-10 16:54
你们闲的没事了吧,谁发起的请问?请问你们算那颗葱啊!!!物业都没说话?你们这还挺积极的啊!!你是怕没 ...
兄弟我支持你!停车场是所有业主共有的,现在入住率那么低,不存在车位不够的问题!说白了就是物业tmd想收费了!而且,即使车位不够要摇号,也tmd短信通知啊,这个论坛有多少业主都不来。
作者: 你要的幸福kkw 时间: 2014-4-10 20:42
本帖最后由 你要的幸福kkw 于 2014-4-10 20:55 编辑
先谢谢有热心业主参加车位摇号的见面,只是车位摇号已经涉及到业主的核心利益,在此提出几点疑问希望得到解答:
(1) 地上车位与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到底属谁?是开发商还是业主?物业在制定车位摇号规则的过程中到底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2) 当前小区入住率这么低的情况下,启动“车位摇号”这一程序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3) 任何一个网站上的一部分“热心业主”都不能等同于“业主代表”,参加活动的所谓“热心业主”是如何产生的?是否经过了实名公示(包括业主身份的确认)、推举和全体业主的授权?
(4) 等到摇号结果出台后,这些所谓的“业主代表”是否有违规“中签”的?整个摇号过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
(5) 以上几点疑问直接涉及到业主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在这些权益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一场没有经过正规程序进行的见面会意义何在呢?
(6) 最后说一句:既然物业有能通知到所有业主的短信平台,这么重大的事情反而不用?
不知道这些问题哪位能够解答啊。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4-10 21:09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0 19:54
唉,这种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火气真足。
不是喊得响,跳得高,就能让事情如你所愿。
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无可厚非,但是这么大的事情,物业应该通过电子平台发短信通知大家,为何就你们几个知道。
还有就是请你注意你的言论:谁是苍蝇?
作者: 金弓虽 时间: 2014-4-10 21:15
这些非法代表
作者: 无敌天虫 时间: 2014-4-10 21:26
苍蝇问题楼上已经有业主说过了,二区南面有垃圾会闹苍蝇,“业主代表”还是“热心业主”快去解决一下吧。话说回来,有苍蝇,那一定是因为有屎在啊!!
作者: jonathan200899 时间: 2014-4-10 21:26
什么时候的通知,要开会至少也得让业主知道吧。发帖子的人是哪的?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4-10 21:44
无敌天虫 发表于 2014-4-10 21:26
苍蝇问题楼上已经有业主说过了,二区南面有垃圾会闹苍蝇,“业主代表”还是“热心业主”快去解决一下吧。话 ...
无敌,神人也,更佩服你了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0 22:28
凯园 发表于 2014-4-10 17:13
说点题外话,希望热心的邻居能在此次沟通会上反映一下。物业车位摇号无可厚非,都是希望家园环境更好,但能 ...
这样吧,如果沟通会那天时间富裕,就反映。反正我会都打印一份交给物业,您提的我也打印进去。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0 22:29
小刀yipingsp 发表于 2014-4-10 19:53
如果物业组织这个会,就坚持两个观点:
1、入住率很低的情况下不能收费。更别提现在讨论摇号了,等车多到真 ...
您的意见记下了
作者: dawenxix 时间: 2014-4-11 08:04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0 19:54
唉,这种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火气真足。
不是喊得响,跳得高,就能让事情如你所愿。
刚有人质疑你就开始攻击邻居,触动你利益了?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18
dawenxix 发表于 2014-4-11 08:04
刚有人质疑你就开始攻击邻居,触动你利益了?
请诸位邻居 翻翻自己手头的合同,就知道车库和地上车位的归属权了。
只要归属权没有问题,物业就能够启动车位收费,不违规。
大家需要一起去努力解决,如何让物业把这件事做的更合理,不出现倒车位的,不出现占位停车的。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20
听众刘女士反映:华侨城小区里有地面停车场也有地库。地面停车场立着发改委的蓝牌子,除了写明计时收费的价格,还写了包月和包年的费用,包月150,包年1600,但物业公司不让业主包地面停车场,只能每年花4000多块钱包地库里的车位,业主们都觉得很不合理。
市民热线追踪了这个问题:对于这个情况,记者首先联系到了小区的物业公司,结果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相关部门派发的停车牌上表示,停车位可以计时也可以包用,但物业公司有权决定怎么用。为了确定这个情况,记者采访了发改委、交通委、以及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说他们只负责价格,如果物业收费没问题,他们就管不了。交通委说,停车位的形式是他们定的,但具体怎么用要看物业自己。最后住建委表示,这方面只能是业主和物业协调解决了。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21
听众杜女士打市民热线65159043反映石景山区景阳东街融景城小区车位销售不合理,小区周边和小区里乱停车问题严重。
市住建委回复说:经查,该小区车位出售、出租是由开发公司组织实施,并通过搜房网进行网上摇号。目前该小区经政府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指标为商品房一、二、三期总户数2228户,规划指标审定的车位数量比例约1:0.5;物业为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物业公司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管理公司,计划在小区周边“商品房一、二期与三期之间的道路、商品房三期与两限房之间的道路、经济适用房小区周边的道路”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进行道路两旁停车位划线、停车收费及管理工作。
2、物业公司已咨询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拟在三期和经济适房西侧增建地面停车位,以解决停车位紧缺问题。
3、物业公司已协调开发企业,在小区商业街北侧原规划为商户预留的临时停车位,由于商户暂未入住及开业,此处可暂时提供给业主作为临时停车之用。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23
有听众反映:崇文区民主北街城市亮点小区,听众反映物业老给报箱换钥匙,现在都看不到报纸,因为投递员没有新钥匙。物业向投递员要200元,才给信箱钥匙。希望要求物业提供钥匙,保证通信需要。
2010年11月1日北京市建委回复:
经向该小区物业公司调查核实,物业公司答复:因小区内经常有非邮局投递员往报箱投物,所以物业公司要求邮局正规投递员持身份证明到物业公司登记后领取报箱钥匙,物业公司不存在向投递员收钱给钥匙现象。
东城(崇文)区房管局已要求物业公司进一步与业主沟通,做好业主工作,并且加强对报箱的管理,确保业主通信需要。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32
本帖最后由 我和两两 于 2014-4-11 08:39 编辑
和物业不接触,凉拌是一个态度;
和物业接触,要求他们出示车库、车位的归属文件,确定地下车位是不是共用防空设施;确定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具体车位数目,及没有备案的车位数目。
车位数目,物业清楚,业主不清楚,这是信息不对称。物业称2000多业主申请车位,但是总车位i数只有1000多,是不是属实?
明确自行车库什么时间启用?
现在领回装修押金的,究竟有多少户?这样可以大概估计装修率。装修了才能入住。
不装修,自然不住,日常自然不需要停车。
停车的人少,车位多,貌似不需要物业来管理。但是,不收取停车费,物业就可以撇清管理责任,可以不负责车的安全。
有车的邻居或许咨询过自己的保险公司,在小区内车出险时物业的责任分配。
另外,如果有使用地下车库的需求,是不是就要启动车库的门禁系统呢?如果启动,是不是就要收费呢?
大家都是成年人,耍态度和耍脾气,不能决定事情的走向,不是么?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36
面对一个问题,我的态度是就事论事。
物业现在要谈车位,那就主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的责任和权利都有边界,邻居们一起出主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多好!
凡有一件事情,就跳出来质疑阴谋论啊,代言啊。您是想什么事情都不发生,一切原地不动?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48
物业可以群发短信,告知要做车位摇号的沟通。然后呢,业主们如何参与呢?业主们都去现场?业主们打电话反馈给物业?请您换位思考一下,这件工作的工作量。
找愿意出力的,愿意想问题的,愿意维护自己利益的,去谈,我认可这种做法。
我去参加,之前我自己要搜集资料,就这件事情有自己的考虑;其他人还要花时间整理邻居的想法,集思广益,去和物业讨论或者交涉。
见面会的内容,要记录,要整理,要反馈给关注的邻居们,这都需要时间。力所能及去做,已经不易。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53
本帖最后由 我和两两 于 2014-4-11 09:07 编辑
跟贴里说三道四的邻居们,请拿出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您对小区事务的热情。
真诚邀请您空降,用你的时间来证明您的关切。用您的实际付出,促使小区事务的进展。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55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0 19:54
唉,这种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火气真足。
不是喊得响,跳得高,就能让事情如你所愿。
不同意见当然值得尊重。
人身攻击,也算是不同意见么?
作者: shan_hou 时间: 2014-4-11 08:56
缘来无恙 发表于 2014-4-10 21:09
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无可厚非,但是这么大的事情,物业应该通过电子平台发短信通知大家,为何就你们几个 ...
物业的马甲在挑事呢,别理那些垃圾,咱们团结起来,要是再不作为让丫的滚蛋!
作者: shan_hou 时间: 2014-4-11 08:57
无敌天虫 发表于 2014-4-10 21:26
苍蝇问题楼上已经有业主说过了,二区南面有垃圾会闹苍蝇,“业主代表”还是“热心业主”快去解决一下吧。话 ...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8:59
泼污水可以如此这般!
心冷了。不再回复。不再来。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4-4-11 09:02
缘来无恙 发表于 2014-4-10 21:09
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无可厚非,但是这么大的事情,物业应该通过电子平台发短信通知大家,为何就你们几个 ...
一些个苍蝇指的很明确。
谢谢真正关注车位问题的邻居分享的有价值问题,为我拓宽了思路。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4-4-11 09:03
通过这件事,学会了一个词“绘图铅笔”
作者: shan_hou 时间: 2014-4-11 09:10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1 08:59
泼污水可以如此这般!
心冷了。不再回复。不再来。
别介,如果你这么想,那些垃圾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分化我们么。我严重怀疑那几个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业主,物业的马甲而已。停车收费是必然,但现在入住那么少,启动什么车位摇号纯扯蛋,无非是给大家一个车位紧缺的假象(地产行业这套玩的特别溜),分化大家,然后好维持现在的收费标准,同时也可以早日收费。
先让物业把车位的归属问题给大家说清楚吧,这个不说清楚以后都是一笔糊涂账。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4-11 09:10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1 08:48
物业可以群发短信,告知要做车位摇号的沟通。然后呢,业主们如何参与呢?业主们都去现场?业主们打电话反馈给 ...
问几个问题
1.你们几位几个是常住温泉的,几个是时不时光顾温泉的。
2.你们几位几个是有车的,几个是没车的。
3.物业既然主动把停车的事提上日程,你们怎么就成了邀请对象了。
4.要求物业公示怎么了,正常要求。我们小区都是公示。也没见业主闹事啊,还是物业做的到位。
作者: eye 时间: 2014-4-11 09:12
听雨 发表于 2014-4-11 09:03
通过这件事,学会了一个词“绘图铅笔”
?????????????????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1 09:20
新建小区车位所有权归业主 地上车位拍卖金补偿业主
来源:沈阳日报 2013-01-11 07:56 365地产家居网 点击: 3199 评论
新建小区车位如何分配和收费,一直是业主乔迁后关注的热点话题。1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房产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正在制定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新规定,今后新建住宅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等将由业主大会决定;酝酿对地上车位拍卖,拍卖金将补偿无车位业主。
新规1
分配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定
【现状】记者调查发现,在小区内停车位划分和利益分配上,普遍存在责权不明晰的现象。其中的问题有:全市小区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绝大多数由物业公司决定;小区车位随便画,给谁物业说了算;一些小区不同位置的停车位,费用收取标准不统一。
【政策】今后,业主大会成立后,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等将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项目配套的车库、地下车位、仓房等物业服务费均通过物业服务招投标确定收费标准。
对于住宅区内的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应当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具体来说,如果住宅为多层建筑,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标准等同于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果住宅为高层建筑,那么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标准将低于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为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中不包括电梯费。
新规2
车位拍卖金补偿无车位业主
【现状】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大型小区每年停车费收入在百万元以上,这笔钱是怎么花的,有多少用在物业费的补贴或者园区设施的维护上了,业主一般都不知情。
【政策】市房产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单独计账,独立核算,定期公布账目,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扣除管理成本后的场地占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而现在小区的普遍状况是,地上车位不够,而车位也占用了正常车道,对其他没有车位的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新的规定将会顾及这部分没有车位业主的利益。计划对小区内的地上车位拍卖,所得费用返给没有车位的业主作为补偿。相关新闻
旧小区是否允许停车由业主拍板
本报讯(记者 彭跃东)1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全市旧住宅区是否允许停车业主说了算。对于经业主大会通过可以停车的小区,应采取拍卖、摇号等方式分配车位,收入可用于补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旧住宅区公共路面的机动车停车收费,出租自行车库、管理用房等共用设施的租金收益,以及利用共用部位取得的广告收益,应当纳入管理单位的专项经费,补充服务费用。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旧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位的划分必须遵循“业主决策”和“安全便利”的原则。拍卖款或车位收费属于车辆停放的泊位费,这笔费用理论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由于旧住宅区内的基础设施大多都是政府投资改造的,因此,为了解决管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允许管理单位用于补充服务费用。
关于小区内车辆剐蹭的责任问题,应当由车主与管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双方责任——约定由管理单位负责的,业主应当缴纳除泊位费以外的管理费,由车主与管理单位共同找到一个合理价位;约定由车主负责的,不必额外缴纳管理费。(记者 彭跃东)
作者: 小洽洽 时间: 2014-4-11 09:22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条件吗?尽快成立了,一些问题就好解决了,这样可以统一体现业主的意见。
作者: 流浪者 时间: 2014-4-11 09:30
业委会在哪里?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1 09:46
转载:浅谈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
作者: 潘应洪 发布时间: 2007-08-22 13:16:49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私人住宅区的档次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住宅小区设车库、车位已经成为新建小区的必备设施。但是,住宅小区车库的产权归属问题,历来都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一大矛盾焦点。因此,关于住宅小区车位的产权归属势必成了社会关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另一种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以下笔者针对两种停车位进行分别论述:
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二、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场)四至界明确,与其上的房屋有墙壁相隔,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独立的特定物,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然而,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践来看,如果一概地赋予地下停车位以单独所有权,亦即赋予房地产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享有完全的产权的话,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出现。其原因便在于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该停车位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换句话说,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完全由地上建筑物(即房屋单元)分摊,地下建筑物便成了不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部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自己不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因此,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相应交纳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看管费用。
综上,笔者针对小区停车位两种不同形式,分析了其各自产权的归属情况。也只有对停车位的类型作出区分,才能够解释清楚其财产归属的法理依据。同时,对其中的某一类停车位,我们也不能够一概而论,而必须依据公平原则,考虑停车位的容积率是否已纳入整个土地使用权面积,考虑停车位的建设成本是否已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并以此来最终确定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这样才能妥善解决业主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关于小区停车位产权的归属问题。
作者单位: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涵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1 09:49
转载:浅谈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
上面的帖子本来想单独发到温泉凯盛板块,可是怎么也发布出去,大家知道为什么吗?版主知道为什么吗?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4-4-11 10:07
eye 发表于 2014-4-11 09:12
?????????????????
据说也叫“考试专用铅笔” 我是听邻居说的啊,之前没听过
你想想这铅笔的型号,就明白啥意思了:)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1 10:21
收房时不是发了一个业主决策平台的卡吗?停车收费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用此平台来决策?
作者: lt898 时间: 2014-4-11 11:35
我真是很羡慕,你说这些人是不是真的闲的没事干?
物业完全没有通知任何业主,这帮咋就生生能整出一个会来呢?
作者: lt898 时间: 2014-4-11 11:39
这样吧,16号的会只讨论一个话题,车位到底是属于谁的。
嗯,就这么定了吧!
已阅!同意!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1 11:54
森林里的穿山甲 发表于 2014-4-11 09:46
转载:浅谈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
作者: 潘应洪 发布时间: 2007-08-22 13:16:49
随着社会 ...
您发的几个转帖都挺有帮助的,也是我去沟通会前想补课的知识。谢谢
我看您对这个议题挺有研究,这里也有几个人对你的观点很支持,4月16日下午的沟通会,您代替我去好不好?
我还真不是闲着没事,那天也得跟公司请假,所以如果您能代替我去,我还是很谢谢您的。
作者: xiaochuan 时间: 2014-4-11 11:59
支持换掉物业,不给机会
作者: shan_hou 时间: 2014-4-11 14:12
xiaochuan 发表于 2014-4-11 11:59
支持换掉物业,不给机会
我也这么想,但大家得团结~
作者: whpxjl 时间: 2014-4-11 15:36
追求民主 发表于 2014-4-11 11:58
麻烦楼主在见面会上提一下这个问题:
http://www.shanhou.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375&extr ...
入住率少就可以少配保安吗?我们的物业费因为没有入住少交了吗?我也需要去北宫门做地铁,346在苗圃不停物业能想想办法吗?330站多车也破。
作者: xiaoyao 时间: 2014-4-12 15:34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1 08:20
听众刘女士反映:华侨城小区里有地面停车场也有地库。地面停车场立着发改委的蓝牌子,除了写明计时收费的价 ...
就是,没人请这个人作为代表的,必须要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4-4-12 16:19
物业在谈这个问题之前,1、先明确依据《物权法》解决车位的地盘 权属归属谁?
2、明确我们限价房的房费,是否包括着地下车库的所有建设费用,如果包括,那产权归属谁??
3、公示 车位费定价规则; 征求车位费价格标准;
4、如果 车位产权属于业主, 那车位费收取后的费用应该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5、如果车位权属 不清,弄清权属再说!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4-4-12 16:23
物业在谈这个问题之前,先解决公示车位权属是属于谁的问题。。。。车位权属 不清,弄清权属再说!
1、先明确依据《物权法》解决车位的地盘 权属归属谁?
2、明确我们限价房的房费,是否包括着地下车库的所有建设费用,如果包括,那产权归属谁??
3、公示 车位费定价规则; 征求车位费价格标准;
4、如果 车位产权属于业主, 那车位费收取后的费用应该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4-4-12 16:25
森林里的穿山甲 发表于 2014-4-10 16:45
物业要收停车费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 ...
支持楼上的
谈这个问题之前,1、物业公司先明确依据《物权法》解决车位的地盘 权属归属谁?
2、明确我们限价房的房费,是否包括着地下车库的所有建设费用,如果包括,那产权归属谁??
3、公示 车位费定价规则; 征求车位费价格标准;
4、如果 车位产权属于业主, 那车位费收取后的费用应该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5、如果车位权属 不清,弄清权属再说!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3 00:23
812566 发表于 2014-4-12 16:25
支持楼上的
谈这个问题之前,1、物业公司先明确依据《物权法》解决车位的地盘 权属归属谁?
2、明 ...
我也支持你,你写的也不错,请问:4月16日下午的沟通会,你可以去亲自表达一下你的意见吗?
作者: yu3717078 时间: 2014-4-13 09:11
即便有什么会可开也应该通知每位业主;选在周末!他们不知道业主还要辛苦上班供房子么?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那么无所谓的翘班!当然在物业上班的人除外;因为对她来说去开会也是上班!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4-4-13 10:29
永夏 发表于 2014-4-13 00:23
我也支持你,你写的也不错,请问:4月16日下午的沟通会,你可以去亲自表达一下你的意见吗?
我现在一直在外地出差
作者: 小雨点 时间: 2014-4-13 11:03
凯园 发表于 2014-4-10 17:13
说点题外话,希望热心的邻居能在此次沟通会上反映一下。物业车位摇号无可厚非,都是希望家园环境更好,但能 ...
支持,从实处考虑和解决大家困难的事情做起。物业要做好,不易,可以理解,但起码不要让业主天天追着屁股后面骂娘才好,合理收费大家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这么着急收费啊!其他问题也要解决好啊,不然交物业费干嘛?
作者: 小雨点 时间: 2014-4-13 11:09
xlx981401 发表于 2014-4-10 18:02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抵制车位收费!物业先尽好自己的责任,把卫生、绿化、健身场地、休闲椅等自己义务之内 ...
我想物业提个建议, 健身设施除了大人器材,小区特点孩子多,希望增设孩子的娱乐设施,滑梯和秋千,沙坑。
作者: yu3717078 时间: 2014-4-13 11:37
但凡物业以后有任何会议请将时间改在周末!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4-4-13 11:38
对于楼主这样的热心邻居,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个别跟贴说楼主不能代表其它意见的,我也希望楼主不要放在心上。自己光明磊落的为大家做事了,会有更多人看在眼里,放在心上的。不同意见,在这个社会处处都是,因为,人的理解能力与视野是不一样的。
作者: 健平子 时间: 2014-4-13 12:43
业主一定要团结,不能被物管钻了空子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4 01:11
本帖最后由 永夏 于 2014-4-14 01:37 编辑
小雨点 发表于 2014-4-13 11:03
支持,从实处考虑和解决大家困难的事情做起。物业要做好,不易,可以理解,但起码不要让业主天天追着屁股 ...
这样吧,您4月16号亲自来参加一下见面会,把您上面的意见和物业沟通一下,好吗?
另外,谢谢您在幼儿园事情上的付出。我觉得您和幼儿园的沟通挺好的。很多事情有沟通才会有改进,所以我希望这次沟通会,您如果有空,可以和物业当面谈一下您的意见。
作者: sunyb1698 时间: 2014-4-14 07:14
本帖最后由 sunyb1698 于 2014-4-14 07:20 编辑
所谓的停车位摇号及收费,业主完全没必要讨论,楼主的确太过热心了---
作者: wongscorpio 时间: 2014-4-14 09:18
小雨点 发表于 2014-4-13 11:09
我想物业提个建议, 健身设施除了大人器材,小区特点孩子多,希望增设孩子的娱乐设施,滑梯和秋千,沙坑。 ...
这个必须顶。年老、年幼的活动器材真心缺
作者: jessie_syn 时间: 2014-4-14 09:56
我还没入住,但我坚决反对收费。话说温泉那个地方,车都随便停的吧。我收房的时候就没填那个表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4 11:16
我大致看了一下,shanhou网友的不少意见都挺好的 ,就是比较简短分散。
我在其他QQ群里也为这次沟通会征集了一下意见。有一个群的网友小窗我一个意见贴,写的非常好也非常用心,有见识,系统而有条理。
我准备以这位网友的意见帖为骨架,再把其他网友的其他意见整理进去。
唯一遗憾的是这位网友也因为一些原因,不能亲自去参加这次沟通会。
我把这位网友的帖子转载如下:
——————————————————————————————
在业主大会召开前,任何小区停车费的收取都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一、关于车位摇号方式,我的建议如下:
1、物业在两个网站注册开贴,征求车位摇号办法
2、物业利用短信平台,给每个需要车位的业主短信,告诉业主征求意见的网站网址,不能上网的业主可以到物业办公室填写意见。
3、物业将收集到的意见汇总并归类,根据汇总的意见,列出多少条选项,制作完成几种选项的车位意见征询表(暂定名),发到每位需要车位业主的手里,业主根据自己的选择,填写征求表并签名
4、从全部业主中随机抽取20位业主作为监督员,开启征询意见表,根据选项投票结果确定最终方案。
二、关于参加车位摇号,我的建议:
1、根据收房时填写的调查表,有车业主需提供行车证户口本等,能证明是业主家庭成员名下车辆的证明,亲属或者朋友的车一律不准参与地下车位摇号
2、车上车位不固定
3、地下车位每年一次摇号,给予后买车业主最大的公平。
三、关于停车费的收取,我的建议:
1、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执行,收取必须等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后。
2、停车费的使用必须是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存入用作维修基金或者其他小区设施建设。不能是交给物业让其拿去随便挥霍使用的
3、我还有个建议就是,把这笔钱用到没车的家庭上,给无车业主最大的公平,比如未来开通定制公交或者到地铁的班车,地铁15年年底要是能开通,两年的停车费,再从维修基金里暂借一部分买几辆电瓶车用于小区到地铁站的通勤,,既环保又为无车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
——————————————————————————————————————————————————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4 11:16
凯盛居民 发表于 2014-4-13 11:38
对于楼主这样的热心邻居,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个别跟贴说楼主不能代表其它意见的,我也希望楼主不要 ...
谢谢您的理解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4 11:20
追求民主 发表于 2014-4-11 11:58
麻烦楼主在见面会上提一下这个问题:
http://www.shanhou.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375&extr ...
谢谢您的意见。
尽管这次是关于停车位的沟通会,但是如果会上时间富裕,我会反应
另外,我会把您还有其他业主的这些意见都打印一份给物业的。
作者: DYJ1481 时间: 2014-4-14 11:23
请把靠幼儿园门打开意见带上去。谢谢!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4 12:42
DYJ1481 发表于 2014-4-14 11:23
请把靠幼儿园门打开意见带上去。谢谢!
又看到您一个主题贴:
我和老伴是退体老人,入住一区已数月。小区内也住了相当部分老人与小孩。我亲自看到一退休大爷得了肾结石硬是搀扶着到外面等车(如能把靠近温泉路的幼儿园旁边的门打开就会节约许多时间) 到老年医院就诊。当时他家人打了120电话,打了出租车的电话都无消息,本来北京交通就很拥挤,看病就也很难,物业把门打开为看病的、上班的、 办事的提供方便,在他们职权范围内完全能办到的情况下难道不行吗?我老伴到物业办公室反映过他们说要找领导。
你说的很有道理,会上时间富裕我会转达您的意见。您的意见我也会打印一份给物业。
作者: 欢欢 时间: 2014-4-14 15:29
本帖最后由 欢欢 于 2014-4-14 15:31 编辑
我觉得在目前这个开个门都说入住率不够配置不了那么多保安的时代,主动贴上去谈车位摇号收费是不是有点钱包涨的难受的嫌疑,涨可以存银行嘛。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4-14 15:52
停车缴费,合理合法,程序得当,我想业主们也不会故意对着干。就是我觉得现在谈这个有点早,不论是谁先提出来的都不合适。现在装修的这么多,来来往往的生面孔也多,还是希望物业把工作重点放在安全卫生上,防盗防火防水,监督垃圾处理,监督违章装修。经常巡查物业设施,省的不是电梯有问题,就是楼道灯不亮了。监督有车业主们把车入位,不要妨碍其他业主搬家,进材料等事情就好了。小区的车还没有多到非得摇号的地步,难道下一步还要竞拍吗?即使要靠摇号收费来缓解停车问题,那也得是明年事情了,据我所知道的很多邻居都是今年下半年才打算装修的。入住得明年了。沟通会非得要开的话,把重点转移一下吧。
作者: cj_bnu 时间: 2014-4-14 16:13
我反对,事情不是这么做的!!!!!!!!!!!!11
作者: 展心1 时间: 2014-4-14 16:21
没事出来扯淡的还真不少
作者: keeven 时间: 2014-4-14 16:39
812566 发表于 2014-4-12 16:23
物业在谈这个问题之前,先解决公示车位权属是属于谁的问题。。。。车位权属 不清,弄清权属再说!
1、先 ...
支持你的意见
作者: 欣赏美丽风景 时间: 2014-4-14 20:24
反对这种做法 , 在这件事上你代表不了我,业主委员会没成立之前,你及你们这帮跟随就不要这个哪个的了 很反感你们
作者: 欣赏美丽风景 时间: 2014-4-14 20:50
楼主说的那个网站 大家也不要过去了 这里挺好的
作者: 阿牛 时间: 2014-4-15 08:36
能不能把会期放在周末?
还有,把会议主题,拟讨论什么问题提前至少两周公示,张贴在大门口,并短信通知业主。不是说入住率低吗?侧门都开不了?那还不短信通知到人?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5 19:39
阿牛 发表于 2014-4-15 08:36
能不能把会期放在周末?
还有,把会议主题,拟讨论什么问题提前至少两周公示,张贴在大门口,并短信通知业 ...
恩,您这个意见也会提一下的。我也觉得利用短信平台通知会更好一些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5 19:43
欣赏美丽风景 发表于 2014-4-14 20:24
反对这种做法 , 在这件事上你代表不了我,业主委员会没成立之前,你及你们这帮跟随就不要这个哪个的了 ...
我想您是误会了。我没有代表任何人。 shanhou网是公共论坛,我就是在这里征集一下愿意发表意见的业主的意见。
您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去和物业沟通。我不会代表您的。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6 01:14
缘来无恙 发表于 2014-4-14 15:52
停车缴费,合理合法,程序得当,我想业主们也不会故意对着干。就是我觉得现在谈这个有点早,不论是谁先提出 ...
您说的意见里面,有关车位的,沟通会上可以反映。和车位无关的,沟通会的时间富裕,我也可以提。如果没富裕时间,我也会把打印的这些意见交一份给物业。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6 01:23
sunyb1698 发表于 2014-4-14 07:14
所谓的停车位摇号及收费,业主完全没必要讨论,楼主的确太过热心了---
您的意见就是:停车位摇号及收费完全由物业来决定,业主不应该去表达意见并且参与,对吗?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6 02:21
目前还没有人向我自荐参加这次沟通会。
我大致整理了一下这里和其他群里征集来的意见。大家关于车位的意见差不多可以归纳为如下的几个提纲:
1) 物业应该利用短信平台通知业主这次沟通会以及以后类似的活动
2) 物业需要为车位的所属权进行的澄清
3) 物业需要在启动车位分配和收费前完成应走的程序
4) 车位分配的透明性
5) 收费的多少和时间的截点(目前似乎还没有哪个网友提出车位不收费,大家的意见都是关于什么时候开始收费)
6) 停车费的管理和使用。
有些网友提供的规章条款,我只能根据我的理解在会上提,不过,我会打印一份全文让物业参考。
作者: qwerty 时间: 2014-4-16 10:14
永夏 发表于 2014-4-16 02:21
目前还没有人向我自荐参加这次沟通会。
我大致整理了一下这里和其他群里征集来的意见。大家关于车位的意 ...
辛苦楼主了,可以请假参加这个见面会,把问题都搞清楚比什么都强。有在网络上瞎喷的功夫多干点正事吧
作者: 唯心逍遥 时间: 2014-4-16 13:40
qwerty 发表于 2014-4-16 10:14
辛苦楼主了,可以请假参加这个见面会,把问题都搞清楚比什么都强。有在网络上瞎喷的功夫多干点正事吧
为什么要业主请假参加? 合同不在身边看不到,物业的服务时间难道是 5*8 的 ?
非定在工作日是什么用心?
作者: foreverumxiao 时间: 2014-4-16 14:39
我不同意现在开始收费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6 22:25
明天给大家发一个沟通会的汇报
征集到的意见基本上都问了。
今天就是个初步意见沟通会,不做任何决定,后续还会有意见沟通会。
我现在手头还有一些工作要处理。
大家如果想先了解的,去隔壁的haidian123凯盛家园板块去看看其他参会业主写的汇报吧。 我今天实在没空写。
作者: 无敌天虫 时间: 2014-4-17 15:41
哗众取宠。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7 15:51
本帖最后由 森林里的穿山甲 于 2014-4-17 15:55 编辑
楼主,你们这样配合物业,物业会不会据此声称和所谓的“业主代表”沟通过,然后去物价部门申请收费,如果是那样你们可害了大家。可是经常听说其他物业玩此类的把戏。
作者: 永夏 时间: 2014-4-17 22:58
森林里的穿山甲 发表于 2014-4-17 15:51
楼主,你们这样配合物业,物业会不会据此声称和所谓的“业主代表”沟通过,然后去物价部门申请收费,如果是 ...
森林里的穿山甲,
你对我意见总结的如下评论:
"你说的第五条自欺欺人吧,那么多跟帖的表示不同意收费,你都没看到吗?再说还有很多不上网的业主,你问问有几个同意收费的?"
我是会后才看到,但是我也可以告诉你:参会的业主也问了物业关于有车的业主是否可以免费使用小区的停车位。
你的那个“自欺欺人”的形容词还是免了吧。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人在做,天在看。
而且我觉得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适用。
作者: cj_bnu 时间: 2014-4-17 22:58
我坚决不同意收费!!虽然我目前没有停车的需求。自欺欺人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4-18 13:30
森林里的穿山甲 发表于 2014-4-17 15:51
楼主,你们这样配合物业,物业会不会据此声称和所谓的“业主代表”沟通过,然后去物价部门申请收费,如果是 ...
有很多物业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做成的,我只是说出一种可能,如果不是就别怕别人说,先说别人脏,自己嘴已经先脏了。
作者: lt898 时间: 2014-4-18 13:43
永夏 发表于 2014-4-16 01:23
您的意见就是:停车位摇号及收费完全由物业来决定,业主不应该去表达意见并且参与,对吗?
不对,物业其实是没有权力单方面来“决定”的,大家虽然很热心的去沟通,但难免授人以“传声筒”之口实,实在大可不必~
作者: 小雨点 时间: 2014-4-18 13:50
停车位空着这么多!!!! 为什么要收费? 不同意收费。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4-4-18 17:48
812566 发表于 2014-4-13 10:29
我现在一直在外地出差
实事求是的说,对你我没有任何质疑。 我只是在论坛上谈谈我的认识。 通过多种认识,开发商、物业、业主 在 物权明确的前提下, 依法 办事。 你我都是业主,从不同角度关心此类问题 合情合理合法。
不管 三方如何沟通, 基础是产权清晰 有依据,不是 单方 自己说,产权归属 要有土地证+房证,不是自己 谁说自己的就是自己的, 没有办理完房地产证没有关系, 可以又 产权核定部门 说话!
作者: 木云 时间: 2014-4-19 11:05
森林里的穿山甲 发表于 2014-4-10 16:45
物业要收停车费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 ...
我也记住了,准备在群里发。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4-4-20 11:39
物业公司 界定的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 请物业公司 提出根据,告知地下车库产权证 开发商办理了没有? 进展到什么阶段?
地上车位产权 不清,明确不是业主的? 请 告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为什么 涉及 车位产权权属帖子 都在审核中 被 灭失??????????????????
触动了 谁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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