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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后大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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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心声
时间:
2011-3-14 23:00
标题:
山后大拆迁
山后大拆迁,拆迁名词使老百姓糊涂,首先,安置房,它分拆迁安置房和回迁安置房,两者有不同区别(可上网查)总之安置房不是商品房,经适房,使用年限为50年。其次,拆迁补偿违反规定,新拆迁法规定拆迁补偿应是当地市场价,不是安置房价格。
作者:
zcb
时间:
2011-3-18 09:24
山后地区腾退补偿方案是在偷换概念,农民的宅基地最早就是农民花钱买来的,产权属于自己,后来‘被入社’了,无偿变成了集体的,只拥有长期使用权了。现在又搞出个腾退的概念,将你的使用权进一步缩水,假如你有300平米宅基地,现在置换给你300m2安置房,表面上面积没缩水,实际上如果你的安置房是六层的楼,实际上你只拥有300/6=50平米土地的70年的使用权,是不是被忽悠了
作者:
心声
时间:
2011-3-18 23:29
同志们,坚决顶住,不能因为拆迁肥了zf们的贪官
,损害我们的合法利益。
作者:
天下
时间:
2011-3-23 22:21
我相信政府.不知是按房本算面积,还是测量面积.不合适不拆
作者:
rain11_24
时间:
2011-6-26 11:40
最后强拆了……咋办
作者:
梁子
时间:
2011-6-26 12:28
农民一辈子能赶上一次拆迁,我们就应该维护本身的利益,合适就拆。
作者:
流浪猫
时间:
2011-6-26 23:35
说的对,不合适我们就不走
作者:
火鸟
时间:
2011-6-27 08:59
顶了
作者:
标致408
时间:
2011-6-27 11:49
看现在的情况 拆迁进展很慢了 今年够呛了 老百姓不是傻子 钱少 吃亏 肯定不走
作者:
山妖
时间:
2011-6-27 12:29
如果方案不变,越往后的越吃亏,先租房吧
作者:
伟哥
时间:
2011-6-27 21:46
农民一辈子能赶上一次拆迁,我们就应该维护本身的利益,合适就拆。
作者:
天下
时间:
2011-6-28 13:51
山后地区腾退补偿方案是在偷换概念,农民的宅基地最早就是农民花钱买来的,产权属于自己,后来‘被入社’了,无偿变成了集体的,只拥有长期使用权了。现在又搞出个腾退的概念,将你的使用权进一步缩水,假如你有300平米宅基地,现在置换给你300m2安置房,表面上面积没缩水,实际上如果你的安置房是六层的楼,实际上你只拥有300/6=50平米土地的70年的使用权,是不是被忽悠了
作者:
金刚般若波罗密
时间:
2011-7-10 19:54
没事了,不拆了。
作者:
智刚
时间:
2011-7-11 17:00
顶了 顶了 顶了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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