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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腾退紧急叫停! 大家觉醒!别傻乎乎的看重眼前的百八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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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qs1213
时间:
2011-9-19 11:44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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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qs1213
时间:
2011-9-19 13:47
关键得团结,想多要钱就得团结,拆的时候几十户拧成一股绳,神仙也拿你没辙。。
另外记得后沙涧有一块拆的时候先走的有给7千的,有给八千的,最后走的说有给一万的;这都是1,2年前的事了,现在想每平米除了换房加2,3千就把咱们打付了,简直就是开玩笑一样,回迁房顶多值3000元一平,在家上给的3000现金,才6000千块,和两年前的拆迁价格一样,就想让大家走吗?是不可能的,现在通货膨胀这么厉害,除了工资不长,其他什么都涨,搬了怎么生活啊?
另外今年新出台的拆迁条例上明确规定,拆迁补偿金额按当地相应的市场价格补偿,不是按回迁房价格补偿的,大家可以看下拆迁条例。。我的朝阳的一个朋友她们呢村拆迁,就是去年底的事,当时条例没出台,少给了很多钱,都后悔不入条例出台后再拆呢!咱们这里的市场价格,二手的房价也得一万五一平啊?更别说新房了。
不知大家注意没有,现在全国各地那都在拆迁,知道为什么吗?冠冕堂皇的说是促内需保曾长,悄悄现在建筑类的股票腾腾的长,根本原因是通过拆迁来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如何在拆迁中维权是个很重要的事情,前提是大家得懂法,懂政策,这是维权的基础,另外团结,团结,在团结。。。毛主席说过,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永远是人。
还有,就是别被文字游戏忽悠喽。。。拆迁不叫拆迁,现在整出个腾退,其实跟过去失业不叫失业,叫下岗道理是一样的。。。真正的目的是,以村民自治为借口,绕开中央拆迁市场化的政策精神,利用2001颁发《土地管理法》中滞后于经济发展条款,以明显有失公平的价格大肆掠夺集体土地。这本身就是剥削行为。。。
作者:
xudong998
时间:
2011-9-19 19:49
说得好 顶下
作者:
YYF2010
时间:
2011-9-19 20:22
呵呵,严重同意楼主的分析。
希望大家不要头脑发热,钱是有数的也是能够花完地。
聊天时要冷静的听听看看,那些极度渴望拆迁的人以及它们的家庭状况等等、等等。
好好想想吧!
作者:
小店对着我家门
时间:
2011-9-19 21:11
顶!楼主分析的非常有道理,物价都这么高了,补偿的价格却越来越低,这是相当不合理的,根本就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市场价格补偿的,这个大家应该强烈注意!
作者:
小店对着我家门
时间:
2011-9-19 21:59
回复
wqs1213
的帖子
整个论坛里,这是我见到最冷静,最客观的分析,现在村子里有很大一部分人是着急想把自己家的房子拆了,居然我听到了说:"你家要留人,否则家里没人人家就不给你量了."很多人都是有这样的想法,其实有这样的心理的人,真的很可怜,认为自己住进所谓的楼房就是"体面"的事情,你不想想自己损失了多少呢,你的地没了,这是最关键的,千万不要被外面的标语和大喇叭广播给欺骗了,看好自己的地,不要听政府一忽悠就上当.你的宅基地很值钱的,我在城里上班,家在市里的同事都羡慕村子里的人有地,因为中国是两种土地政策并存,村里的地才是自己本人的,拆迁对于很多人来说一辈子只有一次,还有更多的人几辈子都碰不到这种事情,我想说的就是,大家千万不要着急的去量地,不要自己心想着赶紧拆迁,不要轻易的签合同,要知道自己的地很值钱的,结合当下的物价,房价.拆迁给钱少了不能轻易让拆的,这是维护自己利益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机会了.就像有些人说的,给点钱不少了,拆了吧,我很怀疑他们是政府的托儿,如果听这些人的,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作者:
小黑
时间:
2011-9-19 22:11
你们大家就耗着别搬,山后是腾退,无法可依的,随时都可能被强拆了,地是国家的,没有个人的,跟国家较劲你较的过吗?都别瞎嚷嚷了,赶紧想着怎么能多要钱才是真理,你能阻止了这次腾退吗?
作者:
zhouzhou199714
时间:
2011-9-19 22:28
大势所趋,枪杆子里出政策,说别的都没用,阻止的了吗?只有想法多要钱是真的,最起码达到物超所值
作者:
YYF2010
时间:
2011-9-19 22:59
不是说阻止。
是说:应争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因为没有退路了。
你------还要活下去呢。
鼠目寸光------不行的。
作者:
zhouzhou199714
时间:
2011-9-19 23:14
我个人觉得现在唯一能争取到的利益也就是多要钱了,本人也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没权没势更没口才,而且也没觉得现在好,尤其是村子里的环境卫生不敢苟同,满大街都是狗屎,垃圾。看到有人发帖说是村里给的钱不上班也够过了,我想沙涧的人除了现在的老人,别人也没此待遇吧。每年冬天光烧暖气拉煤就得五六千。
作者:
流浪猫
时间:
2011-9-19 23:16
分析的没错,强烈支持
作者:
zhouzhou199714
时间:
2011-9-19 23:17
我家胡同原来够5米宽,这几年被大伙占的就剩2米左右了
作者:
信春哥准挨坑
时间:
2011-9-20 02:06
我不是托 我说的如果你不属于那种情况也不用针对我 我说的是一种事实现象 百姓能有ZF狠吗?不是自己家的地就敢往外占 占上了就不给一万一都不行了?真动真章他要说多占得全拆了不给钱82年以前的老宅基地才承认264平米 之后的只承认166 有几家没多占呢?如果你是真没多占他真得给你补 走法律程序不是不行只要你没违章没多占没有把柄在他们手里你一定胜利准给你3套房 这次的政策是根据地区情况而定 咱们都被人家研究透了 后沙涧那会走的是给六七千的和咱们这次差不多 给一万5的就几户又是开发商占地在苏家坨是不会再出现的了 现在是政府出面 反过来咱们想想不拆的时候咱们靠劳动能生活 拆了给了百十万到不能活了?以前出租间房子能收几个钱 现在住一套 租一套能收入2千更别说租2套的了 想多争取是没错 但要能说出原由必须站得住脚 海淀区拆了那么多地方了政策都大同小异 他们都搬了 难道他们没懂法律的没有能人吗?总而言之 我觉得腾退是好事 政策就如此 想借拆迁不用干就吃一辈子以后是不可能了 开发商的时代过去了 三分天注定 七分靠打拼 我们有了百十万的本钱不正是创业的好机会吗 想想10几年前 买个老宅子几万块钱 包一亩地几百块钱 现在觉得寸土寸金不就是拆迁两个字吗 我们得看清楚大局势 只要把家底分了 该给的都给大伙就可以了 拆迁补偿这块我觉得已成定局
作者:
antiqueman
时间:
2011-9-20 07:24
拆迁是好事情~~~
作者:
lgx0328
时间:
2011-9-20 08:49
腾退石好事。关键是所关系到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只要在这个范围就可以。公平合理!
作者:
老蒋
时间:
2011-9-20 09:24
我认同楼主分析的,拆迁不叫拆迁叫腾退,腾退是什么意思,就是,这个东西不是你的是租或借别人的,现被人要回去他用。但是,你的房子的别人的吗,不是,蛋疼。
作者:
sunny123
时间:
2011-9-20 09:27
真希望 几十户绑在一起!在牛逼的政府也不敢轻举妄动!现在的政府就是骗走一家是一家
!
作者:
lgx0328
时间:
2011-9-20 10:18
咱们不怕你政府和开发商腾退。关键是,别蒙骗我们村民。按照国家的章程办事,该得的必须得有。给合适就动,不合适,那别扯淡!
作者:
小店对着我家门
时间:
2011-9-20 11:56
我是觉得一比一换不给地钱了,这个不公平!为什么别的地方拆迁都给地钱,咱们山后拆迁就不给。说到什么现在租房子给不了多少钱,以后变成楼房出租就能有几千的租金,我觉得这都是扯淡。为什么现在楼房租金高,因为咱们这要拆了,大家都在找房,所以租金才高呢。可是咱们拆了,分了楼房租金还能有那么高吗?这不好说啊。村里的环境是不好,可有房子毕竟是自己的啊,以后的取暖费,物业费都很高呢。现在我们一个院子买一次煤就够了,以后变成楼房,好几套,每套都要交费的,时间长了就明白了。所以拆迁很多东西要说明白了,我不是不愿意拆,只是要合理的拆,不喜欢听坛子里有些人说没机会了,该拆的地方总会拆的,大势所趋,咱们这块早晚是要拆的。拆迁给合理的钱才是好事呢,那些托们全滚蛋!
作者:
小店对着我家门
时间:
2011-9-20 12:07
网上查了查腾退和拆迁的区别,才恍然大悟,谁占谁的便宜一看就明白了。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私产房屋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出台私房腾退补偿政策,腾退的对象是执行国家租金标准承租他人私产房屋的房屋承租人。补偿政策一般参照拆迁政策进行补偿。
对于已提供腾退方案但私房承租人拒绝腾退的,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不是征地拆迁行为,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故不需要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这个腾退让人寒心啊,住了几十年的房了变成租的了。
作者:
sunny123
时间:
2011-9-20 13:58
希望大家团结一致!欢迎合法拆迁!坚决抵制非法腾退!欺诈老百姓!4分地不给钱?凭什么?4分地就不是地?必须要求合理补偿。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0 15:46
这个腾退太无耻了 他们的嘴里显露了
作者:
金刚般若波罗密
时间:
2011-9-20 15:51
大势所趋,历史的车轮是滚滚向前的,干自己想的去干吧。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0 16:01
大事所趋 也不能贱卖 吧
作者:
wangyu
时间:
2011-9-20 19:33
1、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 2、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 3、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 4、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 5、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
你说是拆迁,我说是腾退。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
作者:
sisley
时间:
2011-9-20 21:19
现在别的各个区的补偿都打听打听去,都很高,给百八十万就搬的都是SB,够干嘛的,坑一家是一家,四分地内给200万差不多。别走了之后看人家钱比你多最后后悔,大家都不搬谁都没辙,
作者:
小黑
时间:
2011-9-20 21:38
你不搬有的是争着去搬的,没别的,扛到最后就钱没多要成,位置好的房也没挑上。多要钱,早挑房才是真理!!!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0 21:41
腾退与拆迁的区别:
首先拆迁有法可依,国家和各部委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若要拆迁旧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比如需要办理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后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然后才能拆迁。补偿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来执行。
腾退则不同,腾退没有法律依据,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行为,由村委会制定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即合法有效!也就是说这是我们村自己自愿的事情,补偿标准也自然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那个《腾退安置方案》里规定多少就是多少。
只要《方案》通过,所谓“强制腾退”就会合理合法,因为是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是村民代表大会授权给他们来“强制”的。大家听到的那些什么“迷彩服”、“黑衣人”都是因为得到了“授权”才敢胡作非为的。所以我们不能糊里糊涂的把权力交给大队指定的代表来通过这些不合理方案。否则就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丫子。
作者:
haidian622
时间:
2011-9-21 09:13
山后地区是二奶养的,海淀区政府不会一视同仁的,
作者:
老公社
时间:
2011-9-21 09:40
回复小黑:谁告诉你农民宅基地是国家的?那条法律说了?我国现有的土地存在形式有两大种,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享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好多群众总是要陪我地钱,陪我地钱的,有的人就混淆是非了说地钱不陪你,说地是集体的。其实真正老百姓应该说“要赔偿我宅基地永久使用权的补偿费”。
作者:
小店对着我家门
时间:
2011-9-21 12:27
回复
老公社
的帖子
老公社你说的真对!我们的宅基地就是永久使用权的,你这辈子可以用,你的子子孙孙下辈子仍然可以使用,这就是永久的。这个得要多少钱才能换来啊,可不是一千两千的事情,以为买彩电冰箱呢!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1 17:31
现在这个 腾退 就是针对宅基地永久使用权 制定的阴谋
作者:
YYF2010
时间:
2011-9-21 21:27
老公社 发表于 2011-9-21 09:40
回复小黑:谁告诉你农民宅基地是国家的?那条法律说了?我国现有的土地存在形式有两大种,分国有土地和集体 ...
老公社,说的好!
作者:
小黑
时间:
2011-9-21 22:10
回复
老公社
的帖子
国家说你有使用权你就有,说你没有你就没有。再说了国家现在需要这块土地你就得给国家腾退!!!国家又不是白让你搬,你现在住平房生火拉煤多少钱,你以后住了小区还是自供暖系统,用多少买多少燃气!!!70年产权也不是说70年以后就不给你了,国家这么多70年产权的房还别住了,商品房也是70年。再说70年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好什么样了,现住着呗!!!
作者:
老公社
时间:
2011-9-22 11:14
再次回复小黑:请不要老国家,国家的,那吓唬不了老百姓!!此次拆迁腾退说的大点是北京市行为,小点就是海淀区操作。不管他其中有什么利害关系,国家不会成文件上,批示上苟同此次做法!!提示:国务院信访办可以接待民间上访!!!
作者:
haidian622
时间:
2011-9-22 11:36
同意楼上的说法,山后有很多世居于此都得有几百年的大家族了,有的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共产党还没成立时就是人家的了。共产党也是保护私有财产的,也不能平白说剥夺就给剥夺了。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2 12:06
腾退不是国家搞的 这次的行为 是以村为主体 区里是帮凶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3 12:47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作者:
小黑
时间:
2011-9-23 19:38
回复
老公社
的帖子
不是吓唬谁,你上访也没用啊,腾退无法可依!!!多要钱才是真理!!!
作者:
shajian123
时间:
2011-9-23 20:05
听说了 60天期限 30天里走得奖励20W 35天奖励15W 60天不走强拆 一分没有 自己觉着抗的过政府的人那就出来抵抗吧 大家都明白结果的 那没辙 政府咱弄的过?政府就跟咱不讲理了咱们能怎么样? 所以 拆不拆随意 什么时候拆自己考虑
作者:
伟哥
时间:
2011-9-23 20:36
腾退无法可依!!!多要钱才是真理!!!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3 21:51
腾退 要通过民意表决 才可实施 要让他们改方案 才是王道
作者:
小黑
时间:
2011-9-24 10:52
回复
村里人
的帖子
不是抬杠,村里已经开完会了,同意腾退,改方案是没戏了,能多要就多要吧。千万别跟自己较劲,沙涧以前也不是没有强拆的,那家这次还是不让量,估计他家又要悬了。他家姓刘,温阳路时的事了。自己合适不要老听别人的,别人在这里说一直扛着,你也不知道人家是谁啊?人家没准签字都走了您还在这瞎扛呢。自己算好自己的帐就对了。个人观点,欢迎拍砖!!!
作者:
老村长
时间:
2011-9-24 11:25
什么时候拆呢?现在拆迁公告还没贴呢吧?天一天天冷了。买煤不?找房不?怎么补偿?这帮贪污犯为什么不说呢?
作者:
猪也笑了
时间:
2011-9-24 17:01
今年根本就没戏 没听说换领导班子了吗 98年的时候 这边就说拆 后来钱被当管的贪污了 现在到了这个时候 有被贪污了 不得不换领导 想拆迁。。。。。在等20年
作者:
AK47
时间:
2011-9-24 18:34
回复
wqs1213
的帖子
说得好 西北旺的村民支持你
作者:
YYF2010
时间:
2011-9-24 18:56
当回大仙啊。
今年拆完,没戏!
作者:
伟哥
时间:
2011-9-24 20:59
物价都这么高了,补偿的价格却越来越低,这是相当不合理的,根本就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市场价格补偿的,这个大家应该强烈注意!
作者:
落雪时节
时间:
2011-9-25 10:29
顶楼主,支持。
作者:
小店对着我家门
时间:
2011-9-25 18:49
那天看别人家量房,听登记手续的人说咱们村的给的还不错呢,不过没说具体怎么着,可是怎么感觉都是胳膊拧不过大腿,郁闷啊!
作者:
落雪时节
时间:
2011-9-25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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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
的帖子
沙涧以前也不是没有强拆的,那家这次还是不让量,估计他家又要悬了。他家姓刘,温阳路时的事了 这家人是我这胡同前排的
作者:
落雪时节
时间:
2011-9-2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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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jian123
的帖子
你家是不是地方大呀,怎么老这么着急拆完走呀。地多。房子多。拆不拆随意 什么时候拆自己考虑.
作者:
伟哥
时间:
2011-9-26 21:14
这样的社会
作者:
金刚般若波罗密
时间:
2011-9-26 21:59
现实点,不要期望过高。
作者:
村里人
时间:
2011-9-26 22:44
一个人是权利 一群人 是势力
作者:
落雪时节
时间:
2011-9-29 20:15
本人创立前沙涧拆迁群:177384012
作者:
碧凝诺
时间:
2011-10-14 02:58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欢迎光临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http://shanho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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