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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老旧小区外可划居民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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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后
时间:
2011-2-28 20:05
标题:
北京市发改委:老旧小区外可划居民停车位
来源:北京日报
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对三环路内老旧小区居民影响最大。每小时10元的价格,居民几乎是无法负担。而这些基本的停车需求,可能导致无序停车,反过来使新政执行大打折扣。记者昨天(27日)了解到,对于老旧小区居民停车,目前市有关部门已经有了明确说法。按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可在居民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一定区域,当地居民停车按每两小时1元收取。 今年4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最大的变化,三环路内露天占道停车费由每小时2元调高到10元。新政策的目的是利用价格杠杆,调控中心城区的车流量。可这让许多三环路内小区居民直犯嘀咕,今后还能停得起车吗? “老旧小区本来就没预留停车位,居民只好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停车场。每个月150元还能接受,现在一个小时就要10元。包月得是个什么价儿啊!”眼见调价临近,家住三里河的李先生有些惴惴不安,“如果停车收费太高,要么可能不交钱,要么可能和收费员私下交易”。 一方面是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一方面是居民的实际需求,二者究竟该如何平衡?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这个问题,目前确定了一个基本原则。各区县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辖区实际,落实好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居民停车优惠政策。” 这实际对三环内老旧小区居民停车收费单独给出政策。对于这部分小区内停车位无法满足需求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公示等程序,可以在居民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一定区域,并通过当地社区或物业发放小区居民停车证明等方式,方便小区居民在周边停车。 至于收费标准,该人士表示,“小区居民在此停车,执行居住区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也就是每两小时1元。” 哪些属于老旧小区?周边范围如何划定?……新收费调整标准本身并没有给出答案。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各区相关部门会根据小区车位供需情况,确定实施优惠政策的小区,并明确具体方案。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1-2-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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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不许“私自打折”
去年4月,13个重点地区停车收费价格上调后,不少地方都出现收费管理员“私自打折”现象。据了解,由于价格上调,不少地区停车数量骤减,许多收费员的“份子钱”都收不上。为了完成承包任务,个别收费员会私自打点儿折。
对此,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次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后,将依法严肃查处“私自打折”等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真正发挥停车收费调整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缓解交通拥堵的作用。
权威发布
新停车牌为15分钟计时
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式样的通知”,对外公布了重新修改调整后的非居住区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式样。新标价牌收费计时单位变成按15分钟为1个单位计时,另外占道停车还新增了“首小时内”、“首小时后”两档不同的收费标准。
从4月1日起,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7:00—21:00)收费标准将开始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的非居住区停车场标价牌上划分为占道停车场、路外露天停车场、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3种类别。 标价牌正面标示有收费时段、收费标准等信息;而标价牌反面则标示着停车场经营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车位总数和计时备注说明;标价牌两面均应标示着停车场编号。按照市发改委的规定,全市各区、县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标价牌上标示出价格举报电话。
对于居住小区地下机动车停车库、楼标价牌上则需要标明,进入小区的任何车辆第一小时内免费停车,第二小时起开始计时收停车费。每半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不足半小时按照半小时计算。
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在即,市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落实停车场明码标价牌统一编号和停车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辖区内停车场经营企业按时按规定更换明码标价牌。4月1日起,经营者未按规定修改标价牌内容的或未执行新收费标准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作者:
我Q故我行
时间:
2011-3-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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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后
的帖子
居民的停车问题如何解决,4月1日以后的停车问题,我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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