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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房时有关物业费和业主委员会的一个说法 [打印本页]

作者: weid_yui    时间: 2013-12-3 16:46
标题: 收房时有关物业费和业主委员会的一个说法
当时我问工作人员什么时候计算物业费,工作人员回答,成立业委会之后才能收取物业费,因此物业会着急让小区成立业委会……

不知道是不是真是这样,有人了解么?
作者: 麒麟    时间: 2013-12-3 20:06
难道说物业费收房时没有交?
作者: sunyc209    时间: 2013-12-3 20:18
weid_yui 发表于 2013-12-3 17:02
公摊的问题,已解决: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 ...

这个说法 大家都知道,
主要是 每一项的数值是多少,
这个才有价值
作者: 加糖咖啡    时间: 2013-12-4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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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d_yui    时间: 2013-12-4 10:21
麒麟 发表于 2013-12-3 20:06
难道说物业费收房时没有交?

工作人员的意思是交了但是还不能开始计费
作者: 麒麟    时间: 2013-12-4 20:27
weid_yui 发表于 2013-12-4 10:21
工作人员的意思是交了但是还不能开始计费

原来是这样,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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