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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费缴纳方式与合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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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hou1000
时间:
2013-11-24 08:48
标题:
物业费缴纳方式与合同不一致
物业合同第八条规定,应当缴纳物业费到“业主一卡通”,
收房通知却说缴纳方式为现金,
这个有矛盾啊!
作者:
shihou1000
时间:
2013-11-24 08:51
而且合同第九条说: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费。
共用部分需要业主大会来交接的。
作者:
昵称没定
时间:
2013-11-24 09:12
那估计得等半年后甲方修改完合同及相关手续,重新签过之后再交房了~~~~
作者:
shihou1000
时间:
2013-11-24 10:13
昵称没定 发表于 2013-11-24 09:12
那估计得等半年后甲方修改完合同及相关手续,重新签过之后再交房了~~~~
应该不用的。
合同后面的“上庄馨瑞嘉园小区临时管理规约”里也说了,物业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领取业主一卡通,签订物业费托收协议,预存12个月物业费。而且,这物业费要等到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或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三个月之后才能被收取。
作者:
shihou1000
时间:
2013-11-24 10:24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召集5%的业主就可以。
由于馨瑞嘉园1~15号楼共计3211套住宅,3211*5%=160.55,也就是161户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就可以申请筹备业主大会了。
开发商将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并
承担筹备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费用
。
作者:
熊猫兔
时间:
2013-11-24 14:23
能领取那个一卡通吗?
作者:
闲散
时间:
2013-11-24 21:45
温泉缴费的时候给了一张光大银行卡和密码纸,就是所谓的业主一卡通吧,但是似乎里边只有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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