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标题: 【2013.10.24】关于山后网与宝景物业电话沟通情况的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3-10-24 21:05
标题: 【2013.10.24】关于山后网与宝景物业电话沟通情况的说明
2013.10.24】关于山后网与宝景物业电话沟通情况的说明

    昨日(10.23)晚,本人通过电话与北京宝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泉凯盛家园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双方在电话中就近期温泉业主在山后论坛集中反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十分友好坦诚的交流。通过这次交流,双方消除了一些由于之前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误解和争议。同时,本着相互尊重、依据事实以及尽最大努力维护业主利益的共同原则,双方在部分观点和态度上基本达成一致。在此山后网希望广大业主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1. 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材料并按约定日期尽快办理收房;
2. 在办理收房手续时,若对部分条款(如收费标准等方面)产生异议,可当场向工作人提出,也可对异议条款记录后先进行收房,待小区全部业主完成收房后再通过业主代表(业委会)就集中问题与物业方面进行协商讨论;
3. 在收房过程中,尽量配合物业方面人员的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物业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对方按规定予以解决;
4. 若在收房或者装修过程中发现其它违规情况,请注意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5. 遵守版规,理性讨论,请勿发布或转发未经证实及言辞过激的帖文;
    即日起山后网与宝景物业的沟通渠道正式建立,广大温泉业主今后如果遇到与物业工作相关的问题,可随时通过山后网平台进行反映,山后网会将这些问题进行集中汇总,通过业主代表(业委会)与宝景物业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并尽快在山后网论坛及时发布最新相关信息。
    在此,山后网对宝景物业就此次沟通工作的积极配合以及对此前部分业主过激言论的谅解表示感谢!
    最后,感谢温泉和上庄的众多亲邻近三年来对山后网的理解信任和大力支持!希望山后网大家庭里的所有成员今后的日子里更加团结和睦!山后网这个平台将会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做出更大的努力!

作者: 冰堡    时间: 2013-10-24 21:13
希望温泉凯盛家园是一个和谐的家园!
作者: DYJ1481    时间: 2013-10-24 21:14
沙发……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3-10-24 21:16
在 业主 和 物业公司 两个 法律当事人之间 在贯彻落实 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过程中,业主方是弱势群体, 双方依法发表任何意见 合情合理合法, 不存在过激不过激的问题。  山后 网 作为 一个业主 交流平台,应该找好自己的 位置。  无权代表 两个当事人中间的任何一方, 但作为交流平台 无可非议!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3-10-24 21:19
物业公司 可以直接用文字 公开回复业主提出的问题! 不必遮遮掩掩,本来所有文件、合同、程序全部透明,何必转弯抹角的 通过另一个角度 回避业主的问题!
作者: 嘿嘿    时间: 2013-10-24 21:33
感谢山后网为家园做的贡献,沟通平台来之不易,大家一定要理性,珍惜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3-10-24 21:39
感谢山后大版们的处理。
前面的事情,其实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而引起的误会。
大家理性探讨、相互理解,就会消除误会的。

物业与业主,相互尊敬,视对方为一家人,才能建立良好的社区。

良好的社区,这即是业主的希望,相信更是物业的希望
作者: pxyboy    时间: 2013-10-24 21:40
本帖最后由 pxyboy 于 2013-10-24 21:42 编辑

真是一篇好文啊,一看就是新闻联播风格的
只需要简单说为业主做了哪些事情,争取到了什么权利,寥寥几句话就可以,大家关心的只是这些
而不是现在套话连篇!
建议楼主务实一些吧,那样山后网这个平台才能更能黏住人!
作者: 力香    时间: 2013-10-24 21:59
问问物业什么时间可以转户口呢,我们问温泉派出所,派出所说让我们等物业的通知。
作者: KSJY    时间: 2013-10-24 22:00
在相互信任与理解基础上的协商沟通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但,路还很长。
作者: 不想长大    时间: 2013-10-24 22:01
对山后兄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作者: 宝执林    时间: 2013-10-24 22:04
到底为业主争取了啥?
作者: 嘻哈1920    时间: 2013-10-24 22:12
支持,目前这种情况,收房是第一要务。感谢山后网建立沟通平台,其他事情来日方长。
作者: 3075    时间: 2013-10-24 22:16
嘻哈1920 发表于 2013-10-24 22:12
支持,目前这种情况,收房是第一要务。感谢山后网建立沟通平台,其他事情来日方长。

没错,先收房装修是根本。其它问题春节后解决,山后网的沟通平台会起作用。
作者: 易水寒16    时间: 2013-10-24 23:00
本帖最后由 易水寒16 于 2013-10-24 23:17 编辑

看来看去,这楼主的意思有三个:一来物业受委屈了,二来业主要乖乖的听物业的,三来楼主已成为业主代表了。怎么看都别扭,业主的利益由自己负责,只有公选出的业委会才能作为代表。
作者: 西红柿炒自己    时间: 2013-10-24 23:12
出什么问题了么?我已经收完房了,有什么问题?
作者: turf    时间: 2013-10-25 00:20
双方在电话中就近期温泉业主在山后论坛集中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十分友好坦诚的交流。通过这次交流,双方消除了一些由于之前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误解和争议。同时,本着相互尊重、依据事实以及尽最大努力维护业主利益的共同原则,双方在部分观点和态度上基本达成一致。

这贴应该晚上7点发
顶!!
作者: 8336d    时间: 2013-10-25 07:42

作者: mccman    时间: 2013-10-25 08:07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3-10-25 08:11
多了沟通,少了猜测。家园和谐,邻家和睦。这才是以后的居住环境。希望如此。
作者: 月亮    时间: 2013-10-25 08:29
个人觉得,权利从来不会被别人主动给予,一定是争取来的,包括现在物业的配合,都是大家争取来的。
商业交易的双方没有人会主动妥协的,一定是相互沟通确定价格。业主现在是弱势,我们更应该团结,也希望能与物业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业主、对物业都有好处。 希望凯盛家园越来越好!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3-10-25 08:59


作者: baby    时间: 2013-10-25 09:02
力香 发表于 2013-10-24 21:59
问问物业什么时间可以转户口呢,我们问温泉派出所,派出所说让我们等物业的通知。

也在关注这件事,顶你!
作者: spring11    时间: 2013-10-25 09:05
咱小区已经有业委会了啊?不错~
作者: 温洋    时间: 2013-10-25 09:12
嗯,好,知道了。行吧。
作者: zhangfzhang    时间: 2013-10-25 09:18
业主委员会在哪里?如果没有什么时候成立?在成立的过程中,我们总不能不装修就等待吧,租房人伤不起的。
作者: zhangfzhang    时间: 2013-10-25 09:21
建议把业主提出的问题解决方案公开,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的,有意思吗!物业和开发商不就是担心同样的问题给同样的解决方案嘛。切!
作者: 展心1    时间: 2013-10-25 09:27
支持正确维权            
作者: 山后熊猫    时间: 2013-10-25 09:30
这个帖子要是把代表业主确认了什么问题,确保了什么权益,达成了什么共识具体说一下就更完美了。
罗列的几条都是站在中性略偏向物业的角度提出的建议和观点,虽然都是实情,但作为温泉业主的话,感情上可能不容易接受,甚至会产生反感!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和建议,仅供参考。希望业主和物业能更好的良性沟通、互动!
作者: 奕卓    时间: 2013-10-25 09:40
















作者: JINLIZI78    时间: 2013-10-25 09:44
支持,理性解决问题
作者: hygieia    时间: 2013-10-25 09:52
收房期间我们是弱势,但不代表永远都会这样下去,建议大家理性对待,注意留下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作者: 白开水    时间: 2013-10-25 10:00
谁是业主代表,是不是让业主自己选呀!
作者: 闲散    时间: 2013-10-25 10:06
白开水 发表于 2013-10-25 10:00 谁是业主代表,是不是让业主自己选呀!

应该是啊,业委会也是业主自己选的,业委会成立很麻烦的,成立之前,就只能叫业主代表了
作者: 闲散    时间: 2013-10-25 10:17
支持并感谢楼主,为大家建立一个沟通平台!就像楼上一个邻居说的,作为论坛,谁也代表不了,持中立态度无可厚非。我们业主现在要做的就是保证收房的同时,尽快选出我们自己信任的并有能力的业主代表,进而建立业委会,代表业主们与物业进行理性的沟通,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作者: 步军    时间: 2013-10-25 10:22
支持              


作者: 圆圆大光头    时间: 2013-10-25 10:25
支持山后网  
作者: 健平子    时间: 2013-10-25 11:06
我房都接了,字也签了,那就被动了
作者: textAAA    时间: 2013-10-25 11:26
感谢山后网这个平台,让大家便于交流和沟通和获取信息!只要大家团结,齐心合力,努力解决问题!
作者: 小洽洽    时间: 2013-10-25 11:42
baby 发表于 2013-10-25 09:02
也在关注这件事,顶你!

12月1号开始办理转户口,昨天交房时物业贴的通知
作者: 星光灿烂    时间: 2013-10-25 11:52
我是顶层,帮忙问一下能否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作者: pcter    时间: 2013-10-25 12:06
2. 在办理收房手续时,若对部分条款(如收费标准等方面)产生异议,可当场向工作人提出,也可对异议条款记录后先进行收房,待小区全部业主完成收房后再通过业主代表(业委会)就集中问题与物业方面进行协商讨论;

没看懂,这条是说,对收费标准有意见,可以先不交吗?
不过不是,那就是白沟通!!!
作者: 豆汁儿    时间: 2013-10-25 13:33
谢谢山后斑斑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可以发表自己看法及与他人交流的平台。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3-10-25 13:42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13-10-25 16:48
业委会成立了?
作者: lisichuan    时间: 2013-10-25 21:45
本帖最后由 lisichuan 于 2013-10-25 22:30 编辑
812566 发表于 2013-10-24 21:16
在 业主 和 物业公司 两个 法律当事人之间 在贯彻落实 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过程中,业主方是弱势群体, ...


同意。物业是我们出资聘来给我们服务的,即使有管理权限,也是我们授予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
作者: lisichuan    时间: 2013-10-25 21:47
pxyboy 发表于 2013-10-24 21:40
真是一篇好文啊,一看就是新闻联播风格的
只需要简单说为业主做了哪些事情,争取到了什么权利,寥寥几句话 ...

说得好。物业要与业主和睦相处,依法是前提。




欢迎光临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http://shanhou.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