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谷居士 发表于 2013-10-17 13:54 这就是法律规定,误差大于3%的,可选择退货,也可选择索赔,总之,3%内,属于合法,3%外的,由开发商承担损 ...
哈哈 发表于 2013-10-17 14:03 补充一下,原C07-17楼,现行政号:温泉凯盛家园二区12号楼
xixi82 发表于 2013-10-17 15:02 现行政号是指咱们变成12号楼了?同是C07-17楼的
wchlai 发表于 2013-10-17 15:30 恭喜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