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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入住后做好小区物业,维持小区良好秩序的倡议 [打印本页]

作者: 清哲    时间: 2013-10-15 08:35
标题: 关于入住后做好小区物业,维持小区良好秩序的倡议
本帖最后由 清哲 于 2013-10-15 09:07 编辑

最近论坛上逐渐出现一些抵制物业的帖子,主要问题围绕费用和服务。有的认为收取有线费、装修押金不合适,有的认为物业费不合理,有的甚至还抛出十分不合时宜的主仆关系论。这些贴文,我觉得透露出一撮不好的苗头,一股偏颇之味迎面而来,不得不加以提防。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我觉得应该是服务+平等。服务在先,平等不可或缺,小区物业和业主必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物业作为服务行业,也一定要服从行业规范、运营规律,为业主提供一流服务。我们小区的物业属于国企,国企的特点是赚钱其次,重要的是怕麻烦。所以,国企物业会因为自身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原因损失一些效率,导致无法和万科等一流民企开发商物业相比,但是,其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不会低。

某种程度上说,物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除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地位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话语权的缺失,因为物业人数少、而且工作人员是打工的,又不涉及个人利益,往往出工不出力。话语权缺失,有时会导致双方误解,严重的话会惹大麻烦,因为发言的多是业主中持反对意见的人。这种意见往往很快成为论坛中的主调调,给人形成一种广大业主持此想法的假象——“沉默的螺旋”是也。

有些业主出于各种原因,表达出对物业的各种不满。只要这种情绪是正当的、有建设性的,就应该鼓励。但是我们入住以后,还是应该站在全局利益,共同把小区维护好建设好。报纸上偶尔会见到业主联合起来不交物业费,将物业赶出去的报道,这些报道初看是业主完胜,改天换面翻身当家做主人,但无一例外,相关的后续报道语焉不详。我想,其原因大抵是小区变得更加破败了,状况更不如前。

不可否认的是,好的物业对房屋保值升值意义重大,我觉得好的物业是位置地段之外,房屋保值升值最重要的因素了。我们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得到了额外的资产收益。这部分收益是溢价的,和物业费相比,大象蚂蚁人人自明。当然,这不表明我认可2块多的物业费。

所以,在此我呼吁广大业主联合一起,在客观遵循服务和被服务的同时,享受物业服务带来的温暖舒适,物业也要主动和业主做朋友,互相理解、包涵。我们和物业的共同目标:发展好小区,搞好物业管理,确保物业升值、保障物业费来源稳定。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攻坚克难,必将推进凯盛家园迈向海淀山后区域一流小区迈进!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3-10-15 08:37
沙发         
作者: sanpi1980    时间: 2013-10-15 08:43
高见,狂顶!论坛就需要这样能提前看见不好苗头的高人。
作者: TXB    时间: 2013-10-15 08:49
赞同楼主看法,我们和物业的共同目标:发展好小区,搞好物业管理,确保物业升值、保障物业费来源稳定。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攻坚克难,为推进凯盛家园迈向海淀山后区域一流小区不懈努力!

作者: 限价房幻想    时间: 2013-10-15 08:49
支持楼主,理性维权。
作者: 812566    时间: 2013-10-15 09:03
首先理清几个关系:
1、物业和业主的关系从法律上讲,就是服务关系。  服务关系不存在上下问题,是平等问题,是双方都受相关法规约束。
2、不管国营民营 都是公司,公司的概念首先是盈利。谁也不会赔本经营。 物业公司在交钥匙时 捆绑众多收费项目 是 各地物业公司 司空见惯的 重要“盈利”手法 项目之一,不容置疑。  捆绑不一定都不合理,但是,要尊重业主的基本 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原则上物业公司 坚决不能更换,因为要更换 业主将面临重大不可估计的损失。
4、涉及小区的其他收益如何,取决于物业的内涵管理,决不是大象和蚂蚁之间的关系。这些收益法理上应该遵循 “物权法”的原则。
5、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交涉,实质是 弱者和强者的交涉,失败居绝对多数。
6、和为贵。物业公司只要 切实尊重业主的基本 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减少捆绑项目,大家和睦相处,业主还是应该支持物业创收,共赢为好。
作者: hygieia    时间: 2013-10-15 09:23
赞同,理智维权,共同维护小区
作者: duyitao    时间: 2013-10-15 09:38

作者: 冰堡    时间: 2013-10-15 09:48
理性的声音,支持!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3-10-15 10:05
和为贵,理智维权,说的好,赞一个。我现在小区的物业还不错,维修随叫随到,有点小麻烦也会帮助解决,比如有人占了我的车位,给物业打个电话,物业就出面请车主过来挪车。将心比心,能和邻居相处,也能和物业相处。希望温泉的物业能把业主当亲邻。不反对收费,但是合理的利用到实处,才是我们业主希望的。
作者: 吴孟达    时间: 2013-10-15 10:35
是一片理性帖子
作者: benjamin    时间: 2013-10-15 12:23
现在需要理性的声音~
作者: tongzhouwangshi    时间: 2013-10-15 14:38
"某种程度上说,物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同谁比是弱势地位?如果是跟业主自己比,那这位业主是空前的自信。在中国就是办事难,按规矩办事更难,按法律求公平的办事,你就死了这条心吧。理想主义者,乌托邦式的生活中可能还有希望。
作者: 素菜馆    时间: 2013-10-15 15:40
期望入住后和楼主描绘一样美好。每年都能再看到楼主写的‘与狼共舞’和谐相处,切身体会好文章。那将是小区全体业主的福音.



作者: yinghua    时间: 2013-10-15 16:44
难得一见的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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