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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西城按差额20%征个税 二手房交易成本将上升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1-8-12 09:22
标题: 北京西城按差额20%征个税 二手房交易成本将上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芳洁 本网获悉,从8月10日起,西城区(包括原宣武区、原西城区)地税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商品房无论是否满5年,只要产生个人所得税,一律按差额的20%征税。

在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只有满5年、且是卖房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在出售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交易中,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房屋很少,绝大部分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按照总房价的1%缴纳;二是按出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的差额的20%来缴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一般都是选择按照总房价的1%缴纳。

此次西城区颁布这一规定,意味着,不再按总价1%缴税,而必须按差额的20%缴税。这一做法将使得纳税金额增加。

“差额的20%,一般都会比总价的1%高。”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都是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这一做法将增加购房人的购房成本。

以一套200万的房屋为例,按1%缴纳,税金是2万元;按差额缴纳,如果当初购房价格为150万元,差额就是50万元,按20%缴纳,税金就是10万元。

虽然在北京二手房实际交易中,成交价格有操作的空间,备案价格可以低于实际成交价格,从而减少纳税的缴纳,但是,因为备案价格过低,将会影响银行贷款的金额。对于使用按揭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可能必须面对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这一做法,会对市场带来明显的影响。”胡景晖表示,购房者购房成本会增加,从而可能进一步影响交易量。胡景晖表示,目前西城区在整个北京二手房交易中的比重,约占7%-8%。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对本网表示,按此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在宣武、西城区执行,目前北京其他区县还没有作调整。

作者: 丁丁    时间: 2011-8-12 09:27
等于按照偶然所得缴税,比增值税还高。
作者: 后浪    时间: 2011-8-12 09:30
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作者: sneeze425    时间: 2011-8-12 13:08
路过,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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