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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后网广告合作商家管理规定3.0版(2017年4月13日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shanhou    时间: 2013-8-13 17:48
标题: 山后网广告合作商家管理规定3.0版(2017年4月13日更新)
山后网广告合作商家(简称合作商家)为通过山后网资质审核且达成合作协议的行业内品牌商家,经过网站审核批准的合作商家必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线上推广及线下活动。

申请广告合作的商家请将公司资质及最新团购方案发送至网站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后网合作商家管理规定(未审核的商家擅自发帖一律按版规删除、禁言处理):

1.通过网站审核且达成合作协议的商家在论坛实名注册后可成为广告合作商家,主ID必须为品牌注册名称,头像必须使用官方LOGO;


2.与网站达成商业合作的广告商家可依照合作协议进行线上推广和线下
(集采和专场)活动,论坛上每月发布的主题帖不能超过10篇,否则论坛将删除该部分帖文并对商家ID做限制发言惩处(回帖数量不限,但禁止进行无实质内容的灌水回复),帖子内容商家自拟,形式为文字或图片;若有特殊发帖需要(如组织活动等),请提前向山后网管理员申请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3.未经网站许可,合作商家禁止加入山后网业主QQ群、微信群,或在业主下订单之前通过建(微信、QQ)
群等方式向业主发布广告类商业信息;

4.未经网站许可,原则上合作商家不得在小区版块发布主题帖,但可参与回复,其内容不得与被回复主题无关或者带有商业广告性质;勿发水帖及纯表情帖。商家主题帖具体发帖规定如下:


团购活动、团购报价相关主题帖请发山后网团购专版:http://www.shanhou.net/forum-109-1.html

其它宣传帖子请根据宣传需要发到以下两个版块

便民家居版:http://www.shanhou.net/forum-89-1.html


合作商家专版:http://www.shanhou.net/forum-107-1.html

5.所有发帖不得含有贬低、打击其它商家(产品)的内容;

6.合作商家如果被认证会员投诉超过3次且无改进效果的,将被取消合作认证商家资格;

7.由于合作商家与其他个人或单位合作,对山后网造成不利影响的,将被取消广告合作商家资格;

8.山后网保留对此管理规定修改、解释的权利。


注:对有意向与山后网进行广告合作、提供拍品、活动赞助及其它商业合作的单位及个人,我们也表示欢迎和感谢!具体事宜可以可加网站总管理员山后QQ或微信1192595503(同号码)进行联系(申请时请注明合作品牌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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