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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消协、律师、大记者们:预付款的法律依据 [打印本页]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1-7-31 22:10
标题: 咨询消协、律师、大记者们:预付款的法律依据
买东西知道有交订金的,反悔不退。可订金最多也就一二万吧,预付款可是数十万的全款,且交全款后,最少要等一二年,才能入住。这里就有几个问题:
1大家都是买不起商品房子的穷光蛋,东借西挪才凑够首付,却要一二年后才能得到。这期间既要付目前的房租,还要付银行的利息,每年四五万,这不到8万8收入的穷光蛋们,成了借钱度日的乞丐了。---这是ZF想要的?

2全款已付,房子还没有盖。而到了房子盖好入住的时候,发现房子质量不好,没有了欠款的开发商们就成了大爷,这交钱住房子的成了孙子,谁来保障住户的权益?

敬请各位有能耐有机会,能联系上消协、律师、大记者的,咨询下这预付款的法律依据?
如果法律上没有支持的,就应该请消协的出面,保障下我们这些穷光蛋的P民们的点权益吧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1-8-1 22:54
看来在这儿的除我是个穷光蛋外,大家都是不缺钱的主
也不担心房子盖好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的
作者: 飞扬    时间: 2011-8-2 08:14
大家和你一样的急切心情
作者: 点点    时间: 2011-8-2 08:53
问题是开发商就指着收咱们的钱盖房子呢,不交钱,房子起不来啊
作者: 秀荷    时间: 2011-8-2 09:37
应该都是这样的吧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1-8-2 18:05
发帖的目的是想找个懂得法律的同志,了解下这个预付款的法律依据
因为预付的时间太长,而且是全额预付。对于预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我等P民成了任人自由挨宰的对象,没有任何反抗的后手制约开发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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