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普通的购房者,尤其是首次购房的新手,买房之前,除了最重要的首付款、还贷能力评估、装修等预算问题,还要考虑需求、贷款等问题,买房路上的会遇到的问题和选择很多,因此购房者要防患于未然,多做功课,多问细节,一起了解一下买房前需要搞懂的那些问题吧!
一城一策,目前每个城市的楼市政策都不一样,要时刻关注楼市新闻,积极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贷款政策、限购政策等,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可以很快确定自己购房的资格和范围。
本地户籍:限购两套。北京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资金多少决定买什么房子,在购房之前要先对自己的资金情况有所了解,要了解清楚买房时所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做好规划。目前其实除了首付款之外,还要把每月的还款、房屋的各项税费、物业费用,以及交房之后的装修家电等费用考虑进去。
很多人在买房时东拼西凑的凑够了首付款,可没想到在最后签订购房合同时还需支付这样那样的各项杂费。虽然金额不多,然而对于已经把所有钱花在首付款上的各位购房者来说无疑也是一笔巨款。
其次就是贷款,现在买房一般都不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房款,因为房款数额较大,一次性支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贷款买房的人就比较多了。在选择贷款年限时,因为现在贷款利率较高,为减少利息支出有些人选择较短的贷款年限,然而这样做导致的后果就是每个月可支配的支出少而又少,严重影响日后的生活。
定金和订金听起来一致,看起来似乎也差不多,实际上两者是不同的。如果是订金,商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交房的话,钱是可以拿回来的。但如果是定金,那么交了钱后不想要房子了,钱是不能拿回来的,付款前一定要弄明白。
购期房一般要交付订金,对于订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如开发商提出“无理”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后诉至法院,由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让法院帮你把多付的钱要回来。《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抵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订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订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订金的期限。订金合同从实际交付订金之日起生效,订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现在我们购房的新房大多是期房,在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一常用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其实,根据《城市房屋权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出让金等,一旦出现这些情况,购房人就要提高警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买房时一定要对开发商进行考察,确认开发商资质合格,楼盘五证齐全,如果贪图便宜或者优惠,那么以后很有可能会面临维权,造成财产损失乃至影响到生活。
房地产商为了能够吸引眼球、提高销售量,经常在广告上夸大其词,因此买房的时候切记不能轻信广告,而应该以实际为主,实地考察,了解情况。
比如距离问题,一般只会告诉你车程多远,那么一定是在不堵车交通顺畅的情况下,而不是高峰期的数据,对于距离和车程的问题,看房的时候一定要在心里打个折扣,还有承诺的楼盘的周边配套,一定要问清楚具体建成时间,最好多上网上查询确认,以免入住以后影响生活。
还有一些用词考究的产品介绍,会用一些浮夸的词来描述建筑材质,精装修标准,这时候购房者要学会筛选信息,例如精装修标准,只需了解精装修的标准是2000还是3000。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盲目听信他人或媒体的一些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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