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晨报 | |||
北京市民政局昨晚发布消息称,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已于2018年1月起实施。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截至2017年12月底,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据悉,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尤其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资料显示,过去7年,本市低保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90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731元、740元、740元、850元、930元、1050元、1410元。由此可见,今年低保上调100元,调幅与上年持平,但是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一举调至2000元,调整幅度高达41.8%,为历年之最。(记者 崔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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